一名持雙程證的47歲中國大陸男子,涉嫌在申請「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時,與他人串謀向入境處虛報資料,藉此誘使入境處批准他及妻女來港。被告早前獲法庭批准短暫離港回鄉照顧病母,但繼本月中旬缺席聆訊後,昨日(2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度未有現身。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最終應控方申請發出拘捕令,並下令充公被告及其擔保人共70萬港元的保釋金及人事擔保金。

被告陳炳增(47歲)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以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其後控罪經修訂為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告去年曾向法庭聲稱須回鄉照顧患病母親,獲准以50萬元現金保釋及20萬元人事擔保,獲准短暫離開香港。然而,被告於本月12日已缺席聆訊,案件押至今日再訊,被告依然蹤影全無。

庭上透露,鄭官曾要求福州話翻譯於庭內外呼叫被告,但均無回應。鄭官指出,法庭早前批准被告離港時已表示,被告大可即日乘搭高鐵往返香港應訊,唯被告至今仍未出現。

根據修訂後的控罪,被告被指於某天在香港或其它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被告涉嫌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入境處表示自己符合「高才通」計劃(B類申請)的資格,從而誘使處方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被告及其配偶黃曉霞、女兒陳艾希進入並在香港逗留。

被告的擔保人昨日亦有出庭,並向法庭表示自上次提堂後,已嘗試透過社交媒體、微信等多種途徑聯絡被告,但對方均沒有回應。擔保人坦言,因見被告去年多次如期出庭,基於信任才為其作擔保,未料現時卻被辜負。擔保人續稱,他亦曾聯絡被告的妻子黃曉霞,但對方回應態度消極,目前已無法與被告取得聯繫。

鄭官聽取陳詞後,決定取消被告保釋並發出拘捕令,指示被告在出庭應訊前不得保釋,同時下令充公其50萬元保釋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金。

案件編號:STCC 2135/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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