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一名大陸男學生付6.8萬元人民幣「請槍」參加托福(TOEFL)考試,再向校方提交虛假托福成績,訛稱已達畢業所需英語能力門檻,被校方揭發。該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2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遭判入監3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3次考雅思(IELTS)不達標,才購買代考服務,案發後再報考,終成功達標,也已受到延遲畢業的懲罰,望可判緩刑。裁判官覃有方稱,此類案件顯示個別學生的道德水平及價值觀錯誤,若判緩刑,會令被告以為以這方法成功畢業不需負責,傳達錯誤訊息,同時亦對努力考取成績的學生不公,終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為賈鵬(24歲,無業)報稱居住深圳。案情顯示,被告為嶺南大學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課程四年級學生,原定於2024年畢業。根據課程規定,學生須於畢業前證明英語能力達標,即托福考試取得87分或以上,或雅思考試取得6.5分或以上。

校方於2024年5月21日收到被告提交的托福成績表,其後發現成績表上的考生照片與被告外貌不符。被告其後解釋,考試由中介公司安排他前往馬來西亞應考,但他因病缺席,唯中介公司仍向他發放成績表。

被告於同年11月21日被捕,並在警誡會面中承認,曾向一名不知名人士支付約6.8萬元人民幣,以安排他人在馬來西亞代其應考托福。

辯方求情時表示,控方延誤檢控11個月,被告亦已因本案被校方懲罰,延遲畢業1年,並記了兩個大過,及需履行校園服務100小時,故希望法庭酌情判他緩刑。

覃官指出,被告曾以不同說法解釋未有出席考試的原因,其行為較一般抄襲更為嚴重。法庭不希望有人誤以為,即使被判緩刑,仍可順利畢業並離港而毋須承擔責任。覃官以監禁5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考慮被告認罪而作出扣減,並再酌情減刑後,最終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

案件編號:TMCC 2408/2025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