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日前大狗咬死兩隻小狗事件,52歲大狗男主人伍瑞庭被漁護署起訴,案件於今日(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10個星期,至10月29日再訊。被告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並且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伍瑞庭被控兩項「容許大型犬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控罪指他分別於今年7月10日及8月17日,在元朗形點商場對出的戶外公眾地方,放任一隻黃色雄性混種犬隻,未有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穩妥牽引。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容許大型犬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翻查資料,涉事大狗於8月17日在元朗YOHO形點商場一帶接連咬死兩隻小狗。該犬亦涉及7月10日另一宗襲擊狗隻事件。漁護署表示,涉事狗隻正在署方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處理方式。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日前Kent引述狗主稱對簽署棄養書一事後悔,組織願意接收該犬並提供馴犬師協助。

案件編號:TMCC1676/2026 @

涉案狗主今日身穿綠色Polo上衣、米色短褲,戴黑色口罩上庭。(吳銳略/大紀元)
涉案狗主今日身穿綠色Polo上衣、米色短褲,戴黑色口罩上庭。(吳銳略/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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