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案件明日(20日)於高等法院續審,進入第93天審訊。法庭早前已裁定黎智英涉及的3項罪名表證成立,預計他將於明日出庭自辯。

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另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黎智英否認控罪。今年7月25日,法庭裁定黎智英的3項控罪表證成立,黎隨即表示會親自出庭辯護,集團旗下3家公司作無意傳召證人。因法庭日程安排等因素,案件押後至明日續審,預計辯方將陳述案情。

案件涉及總共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兩人於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以及兩名筆名分別為盧峯與李平的主筆馮偉光和楊清奇,於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預計在審訊黎智英後進行求情與判刑。

在本案審訊期間,多名被告以控方證人身份指證黎智英,包括李宇軒、陳梓華、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而前高層周達權則作為特赦證人作證。控方在審訊中播放了與案件相關的錄像,包括黎智英主持的網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片段,又傳召國安處警長和讀出社交媒體專家的書面供辭,舉證長達90天。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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