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在上任後遭《華爾街日報》解僱。她今午(12日)到勞工處作出申索,要求調查《華爾街日報》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同時她會入稟勞資審裁處,「如果最終在法庭得到一個公允的判決,可以向所有僱主發出一個訊息,他們不可以這樣欺壓參加工會活動的員工。」

鄭嘉如表示,香港法例保障市民有成立和參與工會的權利。她指,自己早前被解僱,曾嘗試透過法律代表與公司溝通和調解,對方堅稱解僱是出於裁員的需要。她指會循刑事和民事兩方面討回公道,今日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申索,並會向勞資審裁處申訴。明日將到勞工處調查科錄口供。

鄭嘉如又提到,在被解僱前已循公司內部合規渠道作出內部投訴,但至今未獲回覆。她說希望當局仔細調查,如發現違法則提出檢控,「不要讓一些僱主覺得他們只要付錢就可以解決事情,但無視香港僱員應有的權利」。

鄭嘉如今年7月上任記協主席後,不足一個月即被《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嘉如早前曾指,《華爾街日報》於5月份重組時,已經向她表達過擔心由香港記者處理香港政治新聞的報道可能會有風險,因此求她不要再涉足有關香港的報道,並將香港的政治新聞交由一名外籍記者負責。

她又指,《華爾街日報》得悉她決定競選記協主席後,曾經要求她退選,但遭到她拒絕。鄭嘉如又指,曾向公司表示,若外界知道《華爾街日報》要求員工退出工會選舉將會引發許多報道,對方則表示「已準備好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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