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6日晚上,一名52歲男警員休班期間,在黃大仙親仁街與一名22歲男子發生口角,期間掌摑對方,隨後被捕。該男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今早(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但最終獲准撤銷控罪,改以2千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張鉅梁住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今年6月16日下午6時左右,3名警員在警車內注意到張與另一名男子在黃大仙警署外發生爭執,隨後下車將兩人分開,並拉住張。張當時情緒激動,持續用粗言辱罵對方,甚至嘗試衝向對方,稱「佢嘈我,佢係古惑仔」。閉路電視錄像顯示,張曾掌摑該男子一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與對方爭執,但否認有任何襲擊行為。

控罪指,被告張鉅梁被控今年6月16日於黃大仙親仁街的黃大仙警署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當時他與另一名男子發生肢體衝突,並大聲持續用髒話辱罵對方,這些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控方在庭上表示,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並撤銷控罪。最終,裁判官余俊翔下令被告自簽2千元,簽保守行為 24 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涉及破壞社會安寧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另外,被告須繳付300元訟費。

有消息指,該警員隸屬於西貢分區,目前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KCCC26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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