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間樓上酒吧於7月26日發生命案,一名32歲男商人遭到多人毆打,因頭部受傷送院治療,不幸於上周五(7月31日)不治。警方早前拘捕12名涉案人士,其中兩人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別被控謀殺及協助罪犯罪,暫毋須答辯,須分別還押至8月8日及10月29日再訊,以待處理認人手續及進一步調查。

兩名被告為曾煒程(40歲,報稱無業)及鄭玉麟(52歲,報稱商人)。首被告曾煒程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26年7月25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金壘商業中心Club Revel謀殺男子楊淦全。次被告鄭玉麟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指他於2026年7月27日,在香港某處當曾煒程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而鄭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向曾煒程提供運輸以協助他逃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今日庭上,兩名被告均由私人律師代表,且均表示「明白」控罪。首被告無提出保釋申請,須還押警方看管至8月8日,次被告提出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至10月29日再訊。

另外,首被告曾煒程自行在庭上作投訴,表示在警方看管期間,羈留地點環境差,並指自己已在警署羈押4天,期間一直沒有更換內衣褲,也沒有刷牙,羈押場所廁所堵塞、環境潮濕且有蒼蠅,自己已24小時未見陽光,「不見天日」,還表示當天上午曾遭警方暴力對待。

曾官則表示,希望被告理解法庭的權限,指出在還押期間,羈押安排並非由法庭決定,「好難你想點就點」。曾官又表示,距離案件下次開庭僅剩4天,如有生活或羈押方面的需要,只能向警方反映,並稱警方會安排提供紙內褲、牙刷及牙膏等用品。

案件編號:KCCC225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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