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荷蘭環境與交通監察局(ILT)在鹿特丹港再次查獲中國產的1.7萬輛「胖胎單車」。內閣決定,為保障安全,14歲以下青少年不允許使用該單車;使用者不可改動最高限速。

這已不是環境與交通監察局第一次封查這類單車。7月份,該機構還從一家荷蘭供應商的配送中心查獲了1千輛未經批准的胖胎單車,而此案件將會被移交給監察機構。

據環境與交通監察局消息,這些胖胎單車是「未經批准的輕便電單車」,看起來像電動單車,速度過快,通常已經配備了功率強大的引擎並具備輕便電單車的技術特性。這些未經批准的輕便電單車無法滿足電動單車的法律要求,所以「必須封查」。

根據多家媒體報道,胖胎單車都是由中國製造的,由於價格低廉,吸引了大批青少年購買。該類單車已經在荷蘭多地導致多宗車禍,受害者大多是兒童以及青少年。

監察機構還發現,胖胎單車帶有禁用限速器的代碼或應用程式,但騎手可以任意改動最高限速。這些所謂的單車時速能達到35甚至45公里,「真的很危險」。而且,車架、煞車和輪胎沒有經過測試,質量根本達不到這種速度的要求。所以,使用這種單車發生事故和受傷的機率比普通單車或者電動單車高很多。

許多荷蘭居民認為,快速的胖胎單車降低了單車道的安全性,絕大多數人贊成對車輛設定使用年齡限制,並認為,騎車者必須戴頭盔。

基於過高的事故率,再加上內閣的提議,議會作出決定:使用胖胎單車的最低年齡限為14歲,使用者必須戴頭盔。

環境與交通監察局對此表示非常贊成,發言人表示,我們不能指望青少年或他們的父母,一眼就能注意到電動單車和非法輕便電單車之間的區別。如果胖胎單車的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25公里以上,功率超過250瓦,並且不使用踏板時速度可以超過每小時6公里,那麼胖胎單車就是「偽裝」的輕便電單車。

在荷蘭,任何時速在25至45公里之間的兩輪車通常被歸類為快速電動助力車或更高級的踏板車。這些通常需要在當局登記、配以牌照,騎手必須使用頭盔,必須擁有駕駛執照。同時,騎手必須年滿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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