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前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David Neuberger),早前就「818流水式集會案」,連同本港法官駁回黎智英等7人的終極上訴,事件繼續發酵。45個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今(19日)聯署致函他,促請他辭去在香港法院的職務。

相關的民間組織包括「香港監察」、「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保護記者委員會,與英國、澳洲、加拿大、美國、挪威、瑞典等地的港人組織。

批使鎮壓合法化

信中強調,「根據其它普通法制度(包括英國在內),7名民主派人士不會被判有罪」,因集會權利「受《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在國際法下的義務保障」,指廖柏嘉毫無保留地(unreservedly)同意香港法官的判決。

聯署組織指出,廖柏嘉在「818流水式集會案」76頁的判詞中,「並不熱切提供任何反對意見,藉以強調香港自由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批評該案圍繞的香港《公安條例》,被當局廣泛用作武器,打壓2019年的自由和平集會和數千名示威者,廖柏嘉亦沒就此提出告誡,強調自由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信中提到,廖柏嘉之前在其著作《Freedom of Speech in International Law》中倡議言論自由,上述行為均與此有矛盾,「你在這宗案件中的參與和判斷,不僅看似為政府鎮壓民運人士和傳媒出版商粉飾(window-dress),而且進一步以你的權威和名氣,使他們的鎮壓合法化」。

信中引述《英國司法行為指南》,稱退休的司法官員仍可能被公眾視為司法界的代表,因此應謹慎行事,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司法聲譽的行為。

組織指,鑑於廖柏嘉任職香港法院,有助長以體系鎮壓香港和平社運人士的人權之嫌,擔心其繼續在香港任職,會進一步損害英國司法界的聲譽,請求廖柏嘉「立即效法相關英籍及其他外籍法官同僚,辭去香港法院職務」,「無論報酬如何,您都不應助長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快速惡化。」

英國《獨立報》早前報道,海外非常任法官每次來港審案,薪酬達40萬元。

「香港監察」指,相關民間組織正等候廖柏嘉的答覆。

遭非議下辭「媒體自由聯盟」職務

廖柏嘉就「818流水式集會案」裁決後,引來多方批評,包括保護記者委員會、無國界記者、第十九條組織等國際新聞組織,質疑他參與涉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審訊,與其擔任新聞自由團體的角色有衝突,呼籲廖柏嘉辭任由英美等50多國組成的「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高級法律專家小組主席一職。

廖柏嘉終在14日宣布辭任高級法律專家小組主席一職,並指因為自己作為非常任法官一事而令組織的工作和注意力遭到分散,是不可取的事情。

同樣來自英國的岑耀信和郝廉思,6月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後,廖柏嘉仍然稱會繼續留任,並認為自己留任可做好事,離開會造成傷害,希望盡自己所能,支持法治及在香港的同事,但並不認為岑耀信和郝廉思離開是錯誤。

廖柏嘉當時稱,理解建議外國法官應該離開的人的觀點,並說自己意識(aware)到「溫水煮蛙」,但認為「水何時變得太熱,是個人評估的問題。」

翻查資料,廖柏嘉於於2009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018年獲頒授金紫荊星章。

現時終審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僅剩7人,當中來自英國的有3人,除了廖柏嘉,還有賀輔明、范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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