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證保險公司宣布放寬按保計劃下業主的自住要求,由8月8日起,在個別情況下,合資格業主可獲批准將自住物業出租,以協助他們應付因個人或家庭處境轉變帶來的特別需要。個別情況包括,(一)業主家庭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二)業主失業或(三)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表示,過去本港樓價高企,政府早年放寬中小價碼數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後,使大部份首置人士傾向透過按揭保險,並以高成數按揭購買碼數較細的單位先「上車」,待日後物業升值或收入提升後,便可再透過樓換樓「細屋搬大屋」。然而,近年樓市回落,現時樓價由高峰時期急跌逾2成,這批首置業主更難去樓換樓。按證保險公司的新安排做法合適,可協助因增加家庭成員而需要改變住屋要求的業主的問題,讓他們透過合法渠道暫時將自住的物業出租,並另行租住較大的單位。另外,經濟仍未完全復甦,新安排亦可協助部份因失業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的業主過渡性地解決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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