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總督察涉嫌使用虛假文書,於2019年多次詐騙「踏浪者」逾時工作津貼約4.6萬元,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批核被告申領的助理分區指揮官指,遭被告誤導。

被告為56歲退休男總督察葉春榮,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他涉於2019年8月期間多次以虛假文書,詐騙「踏浪者」行動的逾時工作津貼,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屬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

葉春榮在沙田警區前助理分區指揮官,負責行政工作。沙田警區另一助理分區指揮官、負責行動的劉德儀,案發時任署理警司(音譯),她今供稱,因應反修例運動展開的「踏浪者行動」中,該區每月處理約2,000至3,000項逾時工作申領,因此「特事特辦」,被告交上文件就批核。

她認為作為總督察的被告,應知道申請津貼的安排,真誠相信被告逾時工作,在收齊文件、抽查部份紀錄後便批核,自己某程度上是被誤導而簽署表格,批出津貼。

OT 9小時 被告報近27小時

控方指出,被告表示於2019年8月10日早晚兩段時間加班,總共近27小時,並申領加班費。劉德儀稱,當日被告從下午5時起當值,當晚「保衛警署」行動到凌晨近2時結束,她只指示被告這段時間逾時工作近9小時,並無指示其在其它時間逾時工作。

另外,被告同月12日申領10.5小時加班費,但劉稱當晚的「保衛警署」行動,只維時約4小時。被告又報稱同月13日連續工作約20小時,但劉表示,沒有指示要加班超過10小時。同月17日,亦沒批准被告加班超過10小時。

此外,被告報稱同月23日的凌晨1時許開始,當值至晚上11時許,加班近13小時。劉憶述,當日網上有人號召在黃昏,進行「香港之路」,在各區築成人鏈;但她沒有啟動「保衛警署」行動,亦無指示被告加班。

控方完成主問,審訊押後至10月9日續,劉德儀將會接受辯方盤問。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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