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今日(12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2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其前女友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今年3月分手。今年5月,被捕人士懷疑事主已另結新歡,其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平台的個人帳戶內先後兩次發布數則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被披露的資料包括事主英文姓名、住址、手提電話號碼、照片及社交媒體帳戶名稱。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不要因為感情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