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8歲男子被控在YouTube等三個網上平台發布「煽動陳述或相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被告沒有申請保釋,需還押候審。
被告區健威(58歲,無業),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發布陳述、相片或圖片。
控方在庭上申請押後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透露警方搜獲2部電話、2部桌上電腦、3部手提電腦。有報道稱,據悉男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製作影片,涉案字眼包括「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等。
案件編號:WKCC2719/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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