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案件分別因英國樞密院的最新案例,及等待涉及同一案例爭議的譚得志(快必)煽動案的裁決,一再押後裁決。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4月29日下午2時半裁決,預計需時180分鐘。
此案是香港主權1997年移交中共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的案件。鍾沛權、林紹桐2021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新聞》同日停運。案件到2022年10月才開審,控辯雙方於去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去年11月15日下午在區域法院裁決,但因應英國樞密院的最新案例「千里達案」,控辯雙方需進一步陳詞。
爭議樞密院判詞是否適用
當時主控官、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稱,香港有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特殊社會情況」,在憲法、法律程序方面與千里達不同,認為樞密院判決不能直接套用到香港。她又指出,煽動罪與《港區國安法》相關,國安法罪行不規定要有「煽動暴力」元素。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指出,樞密院判詞所指的意圖是針對被告,故控方須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而非僅文章本身。她並引述多宗樞密院同意的案例,強調需避免違反言論自由等權利。余又引述港英政府在1938年,引入煽動罪的立法文件,證明千里達與香港的煽動法例均源於英國的「範本法例」,認為法庭應採納樞密院判詞。
譚得志煽動上訴案遭駁回
同時,譚得志煽動上訴案涉及同一爭議。主審《立場》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曾因應此案,押後《立場》案至譚得志煽動上訴案有結果的30日內裁決。
不過,上訴庭在3月7日駁回譚得志的申請。判詞提及法庭裁定煽動罪是成文法罪行而不是普通法罪行;以及煽動暴力的意圖並非法定煽動罪的必要元素。其後有消息指譚得志已就定罪申請終極上訴到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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