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鍾沛權昨日被判監21個月,林紹桐則因患病等因素被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在案件宣判後,多個組織及個人表達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擔憂,其中美國眾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表示,裁決反映北京的「政治動機和對社會的普遍控制」。

海外關注港人團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譴責裁決,稱此為嚴重侵犯自由的行為,並指新聞自由是《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所保障的權利。

香港監察引述控方指,《立法新聞》充當政治平台,宣揚「非法」思想並煽動對中國和港府的仇恨,香港監察表示該指控違反國際人權法,「並為香港的新聞自由開創黑暗先例」。

香港監察贊助人、前港督彭定康表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時,我絕不會想到香港陳舊的煽動叛亂法,有一天會被用來起訴僅僅是在履行職責的記者,這是在近30年來是第一次」。他形容,這些法律的存在令人侷促不安(embarrassment),用作針對記者更令人憤慨(outrage)。彭定康狠批特首李家超應該感到羞恥(should be ashamed),並認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也在香港新聞報道被控,呼籲英國政府應該確保同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的自由。

無國界記者籲國際促中國釋放香港新聞工作者

「無國界記者」亞太區主任塞德里克阿爾維亞尼(Cédric Alviani)表示,鍾沛權正在為公眾利益服務,根本不應該被拘留。他敦促國際社會加大對中國的壓力,以確保釋放鍾和其他10名在香港被拘留的新聞工作者。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180個地區中排名第135位,低於2021年的第80位和2002年的第18位。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對被告的判決「僅僅是因為他們盡了自己的職責,這讓香港新聞自由又經歷了慘淡的一天」。

美國議員:裁決顯示北京對社會的普遍控制

另外,在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眾議員麥可麥考爾(Michael McCaul)表示,法院的裁決顯示了北京的「政治動機和對社會的普遍控制」。

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香港不再是昔日充滿活力、自由的城市;公民現在面臨著令人心寒的現實,即行使公民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可能會導致根據中共法律受到起訴。」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參議員本卡丁(Ben Cardin)在社交平台X上表示,對鍾的21個月刑期「再次表明香港曾經的新聞自由遭到北京和香港當局的踐踏」。

歐盟、聯合國及美國駐港領事館則呼籲政府停止針對記者。據法新社報道,美國領事館發言人回應該媒體時說:「香港法院的判決⋯⋯是對媒體自由的直接攻擊。」歐盟也呼籲香港政府「恢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

另一方面,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主席祈福德(Mark Clifford)表示,香港媒體自由正以閃電般的速度(lightning speed)遭到破壞,更多記者因盡職而被判刑。如果香港想阻止從自由城市變成獨裁統治,就應該立即釋放所有被拘留的記者,及所有其他政治犯。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批評法庭的定罪和判刑,違反國際人權法,是「錯誤及羞恥的決定」。此舉亦令人憂慮,《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人權的本地法律保證,正因為所謂的「國家安全」而被不當削弱。 

海外傳協:港已完全同大陸法律接軌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形容裁決令香港新聞自由再遭重擊,指出《立場》被指的「煽動性」文章,多數是評論文章,這類文章在自由社會中,均不會被認為對國家構成威脅,「在2020年香港言論自由被打壓之前,這類文章在香港一直廣泛存在和被接納。同樣令人擔憂的是,此判決也嚴重窒礙媒體報道反對派領袖意見和抗議活動。」

協會主席顏寶剛表示,此案對香港新聞自由具有極深遠的影響,裁決禁止一切對政府的批評,這清楚表明香港已完全與中國大陸現行法律接軌。在大陸,任何試圖批評政府行為都會被判監。香港曾被承諾享有言論自由,「這承諾在殖民統治後結束,現只成為遙遠的追憶」。

協會表示,深切關注此案經歷漫長審判,指出《立場》案審訊期間,香港訂立新的國家安全法,新法例對煽動罪行的處罰更加嚴荷,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林紹桐離庭後,有人高呼為林紹桐加油,林雙手合十點頭。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林紹桐離庭後,有人高呼為林紹桐加油,林雙手合十點頭。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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