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將「大麻糖」放在家中,其兩名女兒誤服後昏迷送院。該男子被控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及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1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

被告代號C.K.W.,報稱建築工人,他被控於去年6月25日,在天水圍的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兩名分別4歲(X)及2歲(Y)的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以及被控於同日,在香港管有危險藥物,即9粒大麻糖果。

辯方求情時表示,戒毒所報告確認被告沒有毒癮,不宜判入戒毒所,又指兩名女童已交由母親照顧,重犯機會不大,加上被告初犯及已被還押4個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控罪及本案案情嚴重,其中X事後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最終就虐兒罪和藏毒罪分別判處監禁8個月和2星期,兩罪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

案件編號:TMCC141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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