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男女涉嫌在10幢住宅及商廈價值共5.2億元的維修工程合約中,串謀行賄受賄共逾650萬港元等,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等共11罪,案件今日(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大量手機證據,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27日再訊,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23名被告依次為莊聰圖(59歲)、林雪邊(52歲)、杜漢森(46歲)、張建華(54歲)、粘清波(49歲)、曹紹偉(71歲)、吳德奇(58歲)、陳俊傑(47歲) 、麥永泰(43歲)、譚紹富(53歲)、鍾國祥(56歲)、陳茂盛(73歲)、陳學欽(42歲)、張寶儀(38歲)、楊永燊(54歲)、王劭強(60歲)、林慕媛(64歲)、潘志明(55歲)、陳元正(65歲)、吳梓楊(46歲)、楊效燐(38歲)、楊志峰(55歲)、楊永昌(55歲)。

他們被控8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2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編號:ESCC2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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