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MIRROR成員姜濤,在去年11月駕車時撞欄,今年4月承認不小心駕駛,並涉無掛「P牌」及衝紅燈,共被判罰2,200元。他因此遭運輸署扣滿15分須停牌,今(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其「違例駕駛記分傳票」,被下令停牌3個月。姜濤由律師代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但稱姜遺失駕駛執照。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姜濤停牌3個月,並要在14天內盡力尋找,如未找到,則要到庭宣誓。
姜濤的代表律師稱,姜因工作繁忙,今日未能到庭。
事發在2025年11月28日凌晨約4時14分。姜濤沿堅道西行方向駕駛私家車,到達堅道48號對出時,其車輛左車頭撞上護欄,車頭及護欄均損毀,無人傷亡。姜當時告知到場警員,事發時正向後座伸手取帽,導致車輛撞上護欄。他承認控罪,被罰款1,000元。
另外,姜濤以書面承認「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及「駕駛沒有牢固地附上『P』字牌的車輛」,兩項傳票罪各罰款600元。兩罪發生於2025年12月23日凌晨,姜濤的座駕被數碼衝紅燈攝影機拍攝到,在堅尼地城城西路(西南行)與西祥街北交界衝紅燈,姜濤亦未在車尾位置掛上「P牌」。
姜濤一方稱遺失駕照
姜濤的代表律師稱,姜濤遺失駕駛執照,並呈上報失紙,希望可以以此代替。但張官拒絕,指法院未有相關先例,姜要於7月22日或之前交出車牌,否則須親自到法庭宣誓。運輸署一方補充,署方與法庭未曾接受以報失紙作遺失紀錄。
張官又警告,若姜濤在停牌期間駕駛任何車輛,法庭不會姑息,可判處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D142/2026、ESS7785-7786/2026、ESS7790/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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