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昨日(4 日)代表政府入稟區域法院,以民事訴訟方式向前中共全國政協雲大棉次子雲維恩的遺孀何婉薇,追討雲維恩於2018年西環自駕身亡時,損毀政府財產的維修費17.5萬元。然而入稟狀沒有提及被損壞政府財產具體為何。

原告為律政司長,被告為死者雲維恩的遺產執行人何婉薇。

根據入稟狀所指,律政司長根據《官方法律程序條例》第13條,代表特區政府入稟起訴,雲維恩於2018年2月24日駕駛私家車時撞車身亡,期間撞毀政府財產,故向其遺產執行人追討維修費175,105.6元。如被告於指定時間內繳付維修費,再另交6,630元訟費,原告可中止是次法律程序。

在2018年2月24日清晨約5時,雲維恩當時駕駛平治私家車,途經西環干諾道西時,懷疑失控撞向風琴防撞欄,再衝前40米方停下。當時平治車頭嚴重損毀,右前轆甩脫,雲維恩重傷昏迷,經搶救後傷重不治。

雲維恩曾任中共內蒙古政協委員。其父親雲大棉是成吉思汗後人,被指與國務院前總理李鵬是小學同學,同時曾任多屆全國政協委員。

案件編號:DCCJ 6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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