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3人,被指在2019年「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要求一名市民刪除拍攝到「7.1包圍警總」示威者的影片及照片。3人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律政司其後提出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今日(10月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的無罪裁決。
3名答辯人分別為林卓廷、網媒記者曾焌熙及社工鍾凱研。林卓廷與曾焌熙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3人於2023年經審訊後,相關控罪均獲裁定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原審裁決,亦就部份訟費命令提出上訴。案件於今年6月在上訴庭聆訊,律政司一方質疑,涉案影片及相關情況可支持林卓廷具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並指即使其目的是協助當事人離開現場,亦不排除同時希望對方刪除照片。
林卓廷一方則指出,控方未能證明相關影像涉及甚麼司法程序,以及被要求刪除的照片具體內容。上訴庭今日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維持3人的無罪裁決,並撤銷鍾凱研的訟費命令。
林卓廷目前正就其他案件服刑,包括「47人案」及「7.21元朗白衣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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