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港旅遊的南韓女網紅,深宵在中環街頭進行直播時,遭印度裔男子搭訕,其後追隨至中環港鐵站出口非禮。涉事男子今(9日)在東區法院承認非禮罪,被判囚3個月。

46歲印度籍被告Amit報稱任職廚師,他承認於今年9月11日,在中環德輔道中港鐵中環站猥褻侵犯女子X。辯方求情指被告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已婚並育有一子兩女,16歲兒子癱瘓在床,續指被告過去一直努力工作,務求儘早接家人到港團聚,遺憾因兒子病情反覆而難以實現。辯方提到,被告案發時在知名餐廳擔任主廚,過去兩年因無法與家人團聚而時常飲酒,案發時因醉酒而未能自制,事後已被解僱,現對事件感到十分羞愧,並承諾戒酒。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涉案騷擾行為歷時不算短,且極具冒犯性,斥被告行為損壞香港的聲譽,醉酒更非犯案的藉口。徐官又指,被告事後懂得逃走,可見他非完全不清醒,拒絕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入獄3個月。

案情指,X於9月7日至11日來港旅遊,期間會透過直播分享其旅遊見聞。X在9月10日於中環進行直播,同時找路回酒店,至翌日零時許,被告突然出現並向X搭訕。被告提及他住在堅尼地城,邀請X一同乘坐的士,X拒絕。被告聞言指他們可以一起行到中環站,之後一直跟在X的右後方。

被告其後突然將左手放在X的左肩,並用右手捉著X的右臂。X感到害怕,續向前行舉起手以嘗試掙脫被告。被告則加重力度,並重複表示要求X跟他走,X明確地叫被告不要捉著她手臂,被告無理會。X後來成功擺脫被告並跑入中環站,被告即追上正跑落樓梯的X,把推對方到牆邊,又以身體壓向X。X最終擺脫被告並大聲求救,有男途人上前協助時被告已逃去。

被告於兩日後被捕,他警誡下承認他是片中男子,因醉酒不記得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案件編號:ESCC 20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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