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不停車繳費系統自今年5月起,陸續於全港隧道收費亭啟用,全面取代人手收費。運輸署指其運作大致暢,亦有助疏渡車龍。繼的士界代表指「易通行」存在感應不到扣數有問題後,有私家車司機亦遇上相關問題,最終演變成要繳交7千多元罰款。

為配合「易通行」的實施,所有車輛需要於車頭位置貼上「車輛貼」或「車種貼」。「車輛貼」需向運輸署登記車牌、車主資料以紮定信用卡後自動扣數;「車種貼」是一種不用申請無需鎖定車牌號碼,只要到運輸署服務消售點便可購買的儲值卡。

是次被罰款7千多元的事主今(8日)早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早在5月他申請「車輛貼」時,就因為一直收不到電話驗證碼而未能成功申請「車輛貼」,在運輸署職員介紹下,事主轉用「車種貼」以解決當下要過隧道的行車情況。

事主表示他將「車種貼」貼於往昔Autotoll所貼的位置,即擋風玻璃右下角的位置後開始使用。他指在留意到頭幾次成功扣款後便增值繼續使用。但8月外出旅行回港的事主,收到大量欠交易通行費用的罰款通知,事主有即時聯絡運輸署客戶服務了解情況,但多次與運輸署交涉均得不到有關罰款詳情,只著事主繳交罰款。

事主最終經由傳媒查詢,才清楚到底發生過甚麼事。運輸署就事主罰款一事回覆傳媒時指,指部份罰款因為「車種貼」餘額不足無法扣款、部份是感應不到「車種貼」。

根據運輸署紀錄,事主最初於5月使用「車種貼」時有62元在內,在19/5至3/6總共繳付8次隧道費,合共61元,即時戶口只剩1元餘額。在之後的6月4日至17日期間,事主車輛一共使用了15次隧道而未有繳費,相關費用需於14日內補交。事主於6月17日經由便利店增值200元,之後「車種貼」有開始繳交不同的隧道費。但由於「車種貼」為不記名,所以事主增值的200元不能替他繳交之前所欠下的隧道費,導致今次多重的附加費。

至於感應問題,運輸署回應指事主現時「車種貼」所貼的位置太近其它金屬組件,有機會造成影響,建議貼於車頭擋風玻璃內壁中間偏左的位置。

事主指,及後才發現當初運輸署人手登記時,有人錯誤登記號碼而令到他收不到署方通知,直到外遊期間罰款通知的信件一直累積,8月回港始知被罰達7千元。事主又無奈指,「車種貼」並沒有任何關於餘額不足、感應不到的提示,認為需要每日都查看餘額,方可能避免過隧道無繳費的情況。

事主批評,易通行實際使用情況明顯不如理想,一旦遇到他所發生的情況,解決方法相當繁複費時,例如現時使用「車種貼」的如果未能成功扣數,由於無法用電話繳款程式補交,故每一次均要親身前往運輸署門市補交,過完紅隧要特意去門市交20元,事主形容事件相當荒謬。但而直到受訪一刻為止,他仍然在等待登記電話號碼的更正,方能申請「車輛貼」,事主亦表示會繳交7千多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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