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在灣仔街市發現林鄭買餸,戴口罩行海味生果舖和肉檔。她乘坐一輛七人車,身邊有一男一女兩個隨從,自己拎錢包和「戰利品」。 據報道,林鄭卸職後,曾去過大陸參加兒子的論文得獎頒獎儀式,也曾到海傍散步,那都是小範圍小動作,半隱居半露面,這一次到街市買餸,是走進市井,親炙人間煙火,這是她回歸俗世生活,還是對市民觀感的測試,還是對憎恨她的人的示威?

有人斷言她卸任後不敢留在香港,現在她不但在,還落街買餸了,誰奈何得了她?

做了五年特首,壞事做盡做絕,在她治下香港體無完膚。她卸任後外國不能去,大陸不願去,選擇留在香港,那是她橫蠻的性格使然。雖然朝野有不少惡之欲其死的人,但有國安法護身,有中共撐腰,她不肯認輸,她要活在這裏,活給所有憎恨她的人看。

雖然戴了口罩,但林鄭那個樣子,只要稍微留心都會認得出來。沒有人當街責罵她,也沒有人親切問候,人人都當她透明,這是香港人在國安法罩頂之下,用無聲的蔑視來招呼她的一種方式。

有朋友說,日後香港要重生,不能以鬥爭的方式來結束,要以寬恕和共存來換取社會和諧,否則冤冤相報何時了?仇恨不消解,人間怨氣衝天,社會的創傷不可能復原。

這當然是很理想主義的想法,目標很崇高,但問題不是寬不寬恕,問題是要用甚麼方式來了結仇恨。先要了結仇恨,才能談寬恕,沒有了結仇恨的寬恕,不是真寬恕,只是假慈悲。

要了結香港人這二十多年來,為一國兩制的真假,為維護香港傳統價值觀,為爭取民主自由而產生的社會矛盾與衝突,不能空談寬恕,而要在清算歷史功罪的前提下,把歷史遺留的是非都搞清楚,理清不同的人應負的責任,應承擔的罪責,然後,才來討論是否寬恕。

要不要寬恕,理由在哪裏,寬恕到甚麼地步,寬恕後會有甚麼結果?先要搞清楚,她究竟做了甚麼,然後才能討論她值不值得寬恕,哪些事可以寬恕,哪些事不可以。

不是所有的人間罪惡都可以寬恕,我們不會寬恕希特拉、史太林、毛澤東,因為他們罪大惡極,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違背人類最低限度的文明準則,違背人類的原始天性,他們罪無可恕,百身莫贖。

網上有一個影片,拍到大陸一個白衣人當街把一個女士平空抱起撻倒在地,當時那女士手上正抱著一個嬰兒,小孩子也隨即被摔到路邊,沒有人知道他是否受重傷,會不會留下終生殘疾。這樣滅絕人性的畜牲,如果可以寬恕,那就沒有天理了。

林鄭雖然兇殘成性,但她背後還有中共的暴政,她所做的一切,哪些應歸咎於中共的指使和強迫,哪些是她主動為之,哪些是她變本加厲,以戕害香港人為能事,哪些是她死硬橫蠻,取悅中共搏取私利,這些日後都要搞清楚。

送中條例是她主動搞出來的,還是中聯辦王志民指使?或王志民做出來,強迫她去推銷?中間有不同程度的分別。這些內幕遲早水落石出,林鄭須承擔多大的罪責,到時才有分曉。

反送中運動中,香港警察無法無天,鎮壓市民不擇手段,市民無辜被害,家破人亡。運動後期政府強加罪名,無理拘捕民運領袖和普通市民,多少人蒙冤受屈,遭遇牢獄之災,這些日後也應一一清算,搞清楚罪責所屬。

林鄭顛覆香港傳統的社會文化,奉迎國安法,踐踏公民自由,斷送香港人的民主遠景。她在香港土生土長,受資本主義制度的熏陶,香港培養了她,英國政府訓練了她,香港人給她機會,一步步升到特首高位,她不但對香港毫無感恩之心,甚且反戈一擊,不遺餘力摧毀香港。這些賬,不可能無端端一筆勾銷。

我沒有那麼多菩薩心腸,做人恩怨分明,有恩報恩,有仇復仇,這是人性的表現。任何政治人物都有一份功過表,功是功過是過,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功與過不可互相抵銷,這是人世基本的倫理。

林鄭不會沒有家傭,行街巿也不是她的生活樂趣,她曾以不懂用八達通、不懂到超市買廁紙而自豪,她對俗世生活有一種居高臨下的鄙夷姿態。因此,落街買餸更多是一種示威,是做給市民看的,顯示她人還在,她想去哪裏就去哪裏,沒有人可以阻止她。希望林鄭把落街買餸做成「新常態」,將來有一天,香港人會知道如何招呼她。◇(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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