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周一(1月14日)宣布《緊急狀態法》,周二晚公布更多細節,規定帶孩子參加反政府封鎖抗議、直接參加抗議或為示威人群帶食物和燃油的人,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和5年監禁。

其它細節還包括:示威人群不得靠近國會山和附近街道、政府大樓、戰爭紀念碑、機場港口、通關口、碼頭、燈塔、運河、跨省或跨境橋樑、醫院、疫苗診所、貿易走廊和水電等公用設施傳輸基建設施。

抗議人群認為,杜魯多啟動《緊急狀態法》是採取恐嚇伎倆。目前仍有大量身披巨型自由旗幟或標語卡車、RV和其它抗議車輛駐守市中心,司機們表示會堅守到最後,直到政府取消疫苗強制令和其它封鎖令。

警方:要麼撤離 要麼被捕

周三(2月16日),渥太華警方開始發通告,勒令參加市中心自由卡車抗議活動的司機們要麼自動撤離,要麼被警方逮捕。通告宣布,任何人封堵街道或協助他人封堵街道,都屬違法行為,會被逮捕。通告還警告,警方有權沒收示威人群車輛和下禁足令,即到市中心參加抗議的任何人都違法。

周三當天卡車司機法庭禁鳴令再延長60天,法官的理由是抗議人群抗議發聲權利不得影響他人及其安全權利。

截至周三當天,市中心仍有近360輛抗議車輛,不到抗議高峰期4,000輛的10%。警方透露,1周前市內400輛抗議車輛中,近25%是帶孩子的家庭。抗議人群中有孩子,警方強行執法肯定會面臨難度。

抗議人群中兒童問題

渥太華兒童救助學會(CAS)周三發表聲明,敦促在警方行動後沒法照看孩子的家長安排好孩子看護事宜,無家長看護或沒安排好孩子看護的人,學會有責任介入保護孩子。聲明稱,大人和孩子因警方執法被分開,學會事後將安排大人孩子團聚。

據《國家郵報》報道,獨立兒童福利社工庫哈齊女士(Marianne Cuhaci)認為,CAS能否介入還得根據《安省兒童家庭服務法》(OCYFSA)第125章規定,必須得有人報告孩子受到傷害,帶走孩子是最後不得已的辦法,且把孩子交給寄養家庭或其他親人託管也有風險。

一名叫約翰(John)司機對記者表示,抗議人群非常愛護市容,清理積雪和垃圾,保持街道乾淨整潔,這樣也叫恐怖份子?帶孩子的抗議父母們表示,孩子們都得到很好的照顧。

經常到抗議現場了解情況的渥太華法學教授弗羅索(Joao Velloso)透露,他看到的情況是,孩子們看起來都很開心,歡蹦亂跳,但周二下午警方加強執法和《緊急狀態法》生效後,局勢變得有些緊張。

卡爾頓大學犯罪學專家莫納根(Jeffrey Monaghan)認為,抗議人群中的兒童,不僅會給警方清場行動增添難度和挑戰,還有可能已經影響警方執法非對抗方案,警方既要擔心兒童本身安全,又要考慮一旦出現兒童傷亡可能會引發更大抗爭和反彈,謹防1995年俄克拉荷馬城爆炸事件重演。

莫納根還給警方執法想辦法,建議用警告威脅(如威脅帶孩子抗議可能導致孩子被福利機構帶走)等辦法,來逐步分化抗議人群,讓他們知難而退。

三方警力聯合清場

有了《緊急狀態法》,聯邦政府可從加拿大騎警增調警力到首都執法,同時獲取其它更大執法權力。

《緊急狀態法》目前已生效,但必須在國會和參議院通過動議投票通過和確認,政府下周四前須制定《緊急法》行動動議,一旦通過,有效期30天,除非政府提前撤銷。

騎警和安省省警已與渥太華警方成立聯合指揮中心,警方已經給市中心抗議車輛發出數百張罰單,並透露已提出33項指控和執行18項逮捕。

在各方巨大壓力下,渥太華警察局長斯洛利(Peter Sloly)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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