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張瑜因上海法院腐敗問題進京上訪,一個月內兩次被以能解決其問題為由騙回。但在2021年11月17日由黃浦區法院召開的協調會中,法官朱國強明確告知張瑜,不會解決她的問題。

上海訪民張瑜十七年前打贏了二套房產的訴訟,然而至今法院拒不執行。上個月,房東告訴張瑜要收回她租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因維權已透支了所有收入的她,面臨流浪街頭的困境。於是她向上海市政府和國家高層寫了求助信,但都未獲回應。她不得不進京上訪。

張瑜表示,「我已二次去北京上訪,但街道每次都打電話把我騙回來,就是告訴我:『你的死活與我們無關。』我已忍無可忍。」

案件被「執行結案」租金補貼被終止

2017年3月30日,黃浦法院將張瑜房產案「執行結案」。但是,法院所謂「執行結案」,只是書面結案,實際二套房產還在被執行人名下,並且還出租牟利。

同時,法院又單方面撕毀「每月支付張瑜租房費用」的書面協議。該協議明確說,二套房歸還張瑜後,終止每月補貼張瑜租房租金。

張瑜表示,2017年9月開始,最高法院、中央督導組持續三年三次書面形式督辦了該案的民事執監案件,至今上海市責任法院依然不執行。

申訴無門 二次進京

申訴無門的張瑜到北京上訪。2021年10月29日,她在北京接到地方法院、警方、街道辦的電話,勸說她回上海能解決她的問題。回去後警方和街道辦都說沒有能力解決她的問題。

失望之餘,張瑜於2021年11月15日再度進京上訪,又再次被當局勸說回來。

協調會走流程

2021年11月17日下午,上海黃浦區法院為張瑜召開了一場協調會。

11月18日,張瑜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協調會十幾分鐘就結束,「黃浦區半淞園路街道政法委書記于承光和派出所史指導都沒來開協調會,黃浦法院只來了信訪辦朱國強法官,他說:『上海黃浦法院不會再恢復支付張瑜每月房租費用』。」

張瑜說,她在協調會中說,「2021年10月27日,我到國家信訪局信訪,接待我時說:『已向上海市政府信訪辦督辦了我的訴求,十天之內有關責任部門會把化解處理解決問題方案告訴我。』但是,街道、法院、派出所都說不知道。」

「朱法官還說:可能會在12月中旬在市政府信訪辦開一個關於我的二套勝訴房產的歸屬聽證會。不過,黃浦法院和上海市高院從來沒有兌現諾言,從我的案例中就可清晰地看到上海司法已腐爛變質到何等地步,中國法律有沒有良知?」

11月19日,記者多次致電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信訪辦朱國強法官,其分機都無人接聽。

和張瑜有類似遭遇的上海維權人士宮先生表示,「中共法律法院特色,權大於法。官員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枉法,可以搶劫老百姓的合法財產和房產,甚至可以剝奪老百姓賴於生存房屋居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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