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麗景名城小區的業主搞不明白了,明明自己按照正規手續購買、辦了房產證的房子卻無法換不動產證,也不能過戶。當地政務中心的人曾對前去諮詢的一些業主說:「這幾棟樓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沒有任何手續。」
據鳳凰財經4月2日報道,麗景名城小區的一位業主要賣房子卻發現無法過戶,而且也無法換不動產證。這樣的業主有500戶,但大家之前對此都毫不知情。
這些業主找到當地房管部門諮詢,該縣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小區裏的這些房子土地使用性質存在問題,因此房子不能正常「落宗」。
麗景名城小區是在2010年前後開建,2012年交房。業主買房時所有的手續都是按正規流程來辦的,購房合同、房產證甚至發票和契稅等證件全都有。當時的開發商和辦證的工作人員都未告知業主們小區的房子有甚麼問題,業主們也一直不知道房子不能「落宗」的事。
現在業主感到疑惑的是,既然土地使用性質有問題,為甚麼當初小區能夠通過審批建起來?在後來買房、辦理房產證等過程中,為何開發商從未告知業主們這個問題?
業主們都很擔心,他們找到了開發商尋求解決問題,但開發商卻避而不見。
去年5月,故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針對此事發佈了一個「徵地公告」,但之後便無下文。截至目前,麗景名城小區房子的「落宗」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所謂「落宗」簡單講就是在進行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必須先建立起房屋(房產的編碼即房屋的身份證)和所在宗地(宗地代碼即土地的身份證)的關聯關係,並生成唯一的不動產單元代碼,即「落宗」。
而沒有落宗的房子,因為無法辦理不動產證、不能過戶,因此也不能進行正常的交易;沒有落宗的房子一般也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報道表示,王先生小區遇到的「落宗」問題,並非首次出現,也並非個例。此前河北、山東、陝西等地都出現過。
對於怎樣解決「落宗」問題,北京新邦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趙海城律師表示,解決落宗問題,需要按當地不動產登記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房屋買賣合同、身份證件、房產證書、原土地證書等相關資料,辦理相應登記;在不同的行政區劃辦理登記時,可以向當地的不動產管理中心進行諮詢。
但從麗景名城小區500多戶業主的遭遇來看,在實際情況中,「落宗」的問題解決起來要複雜很多。從去年到現在,開發商和相關部門並未對業主明確告知麗景名城小區房子不能落宗的原因,也沒有給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和截止日期。
網民「空山新語906」表示:「不應該存在怎麼還建起來了?還堂而皇之的以正規手續銷售了?老百姓憑啥背鍋!」
網民「蒲公英614」說:「肯定是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了。」
也有網民對開發商故意欺騙業主表示不滿,廣東網民「E6saM1」說:「開發商不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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