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中共於2月1日起實施允許對外國船隻動武的《海警法》,日本海上保安廳表示,對於尖閣諸島(釣魚台、釣魚台)周遭的警備,在國際法容許的範圍內「不排除使用武器」。

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17日宣佈,日本統合幕僚長山崎幸二與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米利17日舉行了視像會議,共同商討關於中共施行《海警法》後,日本周圍的海域安全問題。

​日本不排除在釣魚台使用武器 

日本共同社報道,海上保安廳長官奧島高弘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為因應允許中國海警局使用武器的《海警法》於2月1日施行,日本在尖閣諸島周邊的領海警備中將「在國際法允許的範圍內,遵循法律原則,必要時不排除使用武器」。

若海保廳在釣魚台「領海」警備時遭遇對方動武,「在國際法容許的範圍內、遵從法律原則下,不排除使用武器」。

海上保安廳法第20條規定,海上保安官動用武器的要件準用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7條,可在合理與必要的限度內使用武器。

自由亞洲電台17日採訪台灣輔仁大學日本學系教授何思慎表示,過去中、日、台的海巡艦艇都配有一些輕型武器,即使中日官方均授權使用武器,但不見得立即增強雙邊維權力度。

何思慎說,除非日本在釣魚台做出一些「破壞現狀」的行為,例如在釣魚台上設立簡易氣象站、觀測所。中共就可依其《海警法》清除設施。但日本不會想製造大陸海警在釣魚台執法的事實,因此機率極小。

「日本跟中國大陸應該不會有任何一方輕易去扣這扳機,只是在制度內日本保有這權利、日本制度面允許執法上可以做的。從日本內閣反應看,並不想升高釣魚台維權方式,到目前日本應該不會派出海上自衛隊進入。如果以海上自衛隊取代現在巡邏的海上保安廳,就會被說是改變現狀。」何思慎說。

尤其中日之間存在很深的經貿關係。何思慎認為,中日都不會在這問題上輕舉妄動,讓對方有出擊的理由。

日美軍事首腦研討中共《海警法》

綜合外媒報道,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17日宣佈,統合幕僚長山崎幸二與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米利(Mark Milley)17日舉行了視像會議。

兩國對於日本周邊的安全防衛為題展開切磋協商,並對中共從2月開始實施的海警法交換意見,雙方認為,要強化自由和開放的印度太平洋,加強與各國的合作。

山崎統合幕僚長等則指出,從與國際法接軌等觀點來看,絕對不能接受中共的認識和做法。

法新社報道,從15日起在日本認為是領海的區域內工作的釣魚台附近,日本漁船16日夜晚回到石垣島港口,搭乘該船的石垣市議員仲間均(71歲)表示,「受到了中國海警艦『海警1301』和『海警2502』約26個小時的追蹤,也曾接近至距離40至50米的地方。無法進行安全捕撈。其中1艘似乎有配備像是艦砲的武器。」

仲間均續說,15日下午,兩艘中國海警艦尾隨漁船進入領海。第1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表示,這兩艘海警艦一直跟來,留在領海內的時間更是長達23個小時。「現在雖然沒有進行武力攻擊,但試圖以高壓的手段把日本漁船從釣魚台海域趕出去。」這是海警法實施後,大陸武裝海警船首度進入釣魚台海域。

中共2月1日宣佈實施《海警法》,准許大陸海警掛載武器,在北京認定屬於中國大陸的海域中,可對外國船隻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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