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市某學院的餐廳檔口被小販承包,而小販為了吸引更多學生消費,在食物中添加有毒的罌粟籽。
蘭州新區檢察院2月9日通報,2月7日,該院對胥某某在冒菜辣椒油中添加有毒、有害物,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令胥某某在市級以上媒體道歉,並支付懲罰性賠償金41,370元。
案情顯示,2019年7月,胥某某在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某學院承包了1號餐廳1樓5號檔口,開辦「久居香冒菜」。
為增加冒菜香味,吸引更多學生消費從中牟利,胥某某從陝西南鄭縣一農貿市場調味品批發零售店買了2斤罌粟籽,並將其打磨成粉末,混合在其它調料中加工成辣椒油,在製作冒菜中添加。
同年9月3日,胥某某經營的檔口開始營業。同年9月18日,其經營的冒菜檔口辣椒油被檢出罌粟殼(粉)呈陽性。
樣品被送甘肅國信潤達分析測試中心檢驗。結果顯示,送檢的辣椒油中含有那可丁和罌粟鹼成份。
同年11月26日,胥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警方立案審查。
網民跟帖表示:「這算投毒!吃下這種有毒食物的受害者,能得到補償嗎?」「在批發市場就能買到罌粟籽,官方對此就不查了嗎?」
「學生餐廳出這樣的事情,校方監管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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