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共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被查近20天後被免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職務。另外,中共國家能源局官員頻繁落馬、地方能源局官員也不例外。

現年57歲的劉寶華是高級經濟師,於1984年初起,先後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部門工作,曾任中共中央講師團(江西)黨委委員、團委書記;中共經貿委電力司經濟營運處處長,中共能源局核電司司長等職;2017年8月起任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20年10月17日,劉寶華被通報調查。

劉寶華被查及被免職的通報均未披露詳細說明。

劉寶華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是在10月15日,當天劉寶華到河北省張家口市調研東方能源(河北公司)鐵鉻液流電池儲能集成示範項目。

早在2014年,《東方日報》有評論文章指,國家能源局之所以腐敗成災,主要因為掌握全國重大能源項目的審批和補貼的大權,每個項目動輒上百億元人民幣,牽涉到巨大利益,即使是雁過拔毛,都能獲得巨大的利益。

在劉寶華落馬前,中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9月通報稱,今年以來,至少已有22名能源領域的官員被調查或受到處分。據能源新聞網統計,中國國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至今,共有5名局長、16名副局長,但是已有2名局長、2名副局長、8名司局級官員落馬。加上今年10月份副局長劉寶華被調查,共3名副局長落馬。

這2名局長分別是:劉寶華的頂頭上司、國家能源局前局長努爾‧白克力,中共發改委前副主任兼能源局第二任局長劉鐵男。

努爾‧白克力,於201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指控受賄7,910萬餘元人民幣、搞權色交易;劉鐵男,於2014年12月10日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指控受賄3,500萬元人民幣、包養情婦。

3名副局長,除了劉寶華,另外2名國家能源局前副局長分別是許永盛和王曉林。2016年2月23日,許永盛受審,但其對指控當庭否認;2018年9月,王曉林被起訴。

另外,劉寶華的前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前司長郝衛平,也因受賄罪於2016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電力司原副司長梁波等均先後落馬。

此外,地方能源局長紛紛落馬:陝西省能源局前局長賀久長、前副局長閆征,內蒙古能源局前局長趙文亮,廣西能源局前局長李向幸,江蘇省能源局前局長陳勇,河南省能源局前局長常建華,青海省能源局前局長於小明,吉林省能源局前局長羅亦非均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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