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研究分析了數萬個心臟病急救案例後認為,遇到在醫院以外發作心臟病的情況,不要移動病人、在現場持續施救,比把病人抬上救護車、在路上施救的存活率高得多。

搶救效果聯盟(ROC)最近完成的研究提出了這個觀點,9月15日在線發表在《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上。

ROC是由美國心臟協會(AHA)等多個機構出資,對院外心臟病發作救治進行實驗的研究組織,目前在美國和加拿大共有11個區域性研究中心。

研究稱,在施救的過程中移動病人,比如將病人抬到擔架上,再送到救護車內,這不利於施救效果,心臟復甦術(CPR)的操作也起不到最佳效果。

施救過程移動病人 起不到最佳效果

這份研究基於ROC的10個研究中心和美加地區共192個急救中心提供的43,969名成年病患的資料完成。這些患者中位年齡為67歲,37%是女性。

分析顯示,26%採用了在運輸過程中施救的模式,這些患者存活下來並出院的比例只有3.8%;而採用留在現場持續施救的患者存活率達到12.6%。

這份研究的第一作者溫哥華聖保羅醫院的格魯瑙(Brian Grunau)說:「然而,我們的確發現,當病人超過30分鐘對施救措施都沒有反應的情況下,一邊繼續施救,一邊開始送往醫院,效果會好一些。」

但這種情況下存活下來的患者,都是在抵達醫院之前,在送去醫院的途中已經救活。「看來醫院對於運輸中救治模式所起到的作用值得懷疑。」格魯瑙說。

美國急救醫師學院董事會成員古德洛(Jeffrey M. Goodloe)支持這項研究的結果。他認為在施救的過程中運輸病患,也增加了施救人員工作的難度。

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急救藥物系的羅(Alexander X. Lo)在JAMA一篇專欄文章中說,這項研究顯示「在施救現場持續搶救,直到看到明確結果的搶救模式有明顯的好處」。

古德洛認為,這是一項開拓思維的研究,「不僅對急救工作和醫療行業有借鑒意義,對社區更好地理解急救工作也有幫助」。

「很多親屬都以為趕緊把人送去醫院最要緊。如果我的親人突發心臟病,他們採用的是現場投入一定救治時間的策略,比如在現場施救了至少20分鐘,而不是幾分鐘,即使沒能救活我的家人,我也安心了,因為他們得到了最好的救治。」◇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