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港府表示,警務處長盧偉聰已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一批懲教署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此舉引來民眾質疑,是火上加油還是掩耳盜鈴,更驚人的是,他們會執行甚麼特殊任務呢?

警務處會先以試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政府替相關懲教人員熟悉使用防暴裝備,並且在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職務,主要負責守衛警務處長所指定的政府處所,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截至2019年7月1日,懲教署的編制為7,013個職位,負責管理28間懲教設施,收納約8,200名在囚人士。

楊岳橋:特務警察火上加油 無助平息紛爭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港府此舉開啟了極壞先例,再次顯示政府不願面對民憤的源頭,錯誤應對目前的社會狀況。

他表示,在試行階段是100人,先例一開,必然陸續有來,而且後患無窮。在警民關係跌至冰點的這個時刻,政府毅然再加大警力,客觀效果是政府及警隊不願為過去多月的警暴低頭認錯,整個政府上下繼續及決心與民為敵。

在多次示威之中,警隊已經不斷被質疑有非香港人混入執法,加上警員在執法時拒絕按警例要求展示委任證,已經令全港市民對執法人員的真偽徹底失去信心。倘若現時這批特務警察加入,必定令市民更加混淆,對政府信任進一步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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