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日前公佈多宗資金外流案例。其中,一名浙江籍人士因私下換匯被罰2,497萬(人幣,下同),顯示在人民幣貶值壓力下,中共對外匯的控制越來越嚴。

中共國家外匯管理局5月20日公佈17個外匯違規案例,包括5家銀行、6家企業和6件個案都被罰款。

其中,南京銀行、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三個分支行因虛假轉口貿易付匯案被罰;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分別因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和個人分拆售付匯案被罰。

廣州颺帆貿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因為逃匯,即用虛假提單,虛構貿易背景來對外付匯被罰。廣州颺帆貿易有限公司對外付匯9,285.8萬美元,被罰3,734 萬元人民幣。

6件個案中,浙江籍洪某因私自換匯被罰2,497萬元,是被罰款最多的一個。在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間,洪某向他人賬戶支付3.12億元,私自購買外匯,用於在境外購房等。

有民眾對洪某被罰表示不滿:中共蠻不講理,自己掙的錢,該交的稅也交了,是乾淨的錢,怎麼花自己的錢中共還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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