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二審裁定書公開,披露了黑龍江省紀委前常委宋川的貪腐黑幕。該裁定書顯示,宋川涉嫌權權交易、權色交易,通報還首次出現了「泄露尚未公開的審查信息,私自留存審查資料」的表述。

宋川曾任黑龍江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2008年升任一室主任(副廳級)。2012年至案發前,其出任黑龍江省紀委常委。

2017年1月,黑龍江紀檢系統披露,2016年查處了宋川等6宗嚴重「違紀」案件。同年6月,宋川被「雙開」並被逮捕。

據官方通報指,宋川涉嫌串供和轉移、隱匿證據,違規干預司法,搞權權交易、權色交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涉嫌受賄犯罪。在審查中,還被發現其他涉嫌受賄、貪污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線索。

通報還提到:宋川「泄露尚未公開的紀律審查信息,私自留存紀律審查資料」等。

有媒體梳理髮現,「泄露尚未公開的紀律審查信息,私自留存紀律審查資料」的相關表述,在相關通報中尚屬首次出現。

據看法新聞報道,2018年4月17日,與宋川案相關聯的楊某行賄案二審裁定。

裁定書顯示,楊某在擔任某熱電集團公司董事長期間,為得到宋川的關照,於2013年8月將公司在大連一處住宅送給了宋,並出資精裝修。經評估,房屋及裝修價值325萬餘元。

收了商人的房子,宋川在該公司投資水電項目、協調同省環保局的關係、分公司立項審核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

此外,宋川為了躲避審查,玩起「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他收受商人楊某的房子,又不便把房子放到自己的名下,便過戶到其岳父名下。並以岳父的名義向楊某的銀行卡轉了230萬元。轉完錢後,宋川又派人拿走了這個銀行卡。楊某不但沒有收這筆錢,還另外支出了房屋的裝修款。

在習當局的反腐風暴中,不斷有紀檢系統「內鬼」被曝光。有外媒分析認為,這是中紀委「清理門戶」行動。

據官媒披露,自中共十八大至2017年8月,中紀委機關已有38人被處理,其中17人被立案查處、21人被調職;整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7,200餘人、處理2,100餘人。

去年中紀委的一個反腐專題片中,曝光了紀檢官員貪腐典型案例,總共8名中紀委機關的「內鬼」出鏡。

港媒則披露,紀委內鬼太多,王岐山對中共腐敗已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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