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務部將推出留學生簽證新制度,主要側重持續發掘國外優秀人才、擴大優秀科技研究人力應用範圍、解決留學生簽證制度存在的不足等問題。

根據新簽證制度內容,今後將擴大結合就業和學習的留學簽證對象範圍、設立留學生資格之外的活動特別許可、增設核查財務能力的多種方式並規定應用特例、根據韓國語能力賦予時薪就業等優惠、根據出勤率延長語學研修生的滯留期限等。

擴大就業及學習簽證範圍

韓國法務部曾於2016年6月1日起,只限於韓國政府邀請的外國獎學生(GKS),賦予了結合就業和學習的留學簽證。但是,今後將範圍擴大到外國政府評選的全額獎學生和大學選定的理工科優秀獎學生。

新設資格外活動特別許可

之前,留學生(D-2)被嚴格限制派往外部研究機構從事支援工作,並被指出該限制是科學技術學術交流的障礙因素。

為確保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優秀人才和科學技術發展,今後南韓將允許外國留學生通過資格範圍之外的活動許可程序從事由政府資助研究機構進行的研究活動。

增設核查財務能力方式

之前,留學生為獲得滯留許可,作為財務能力證明資料,需提交一定金額以上的銀行賬戶餘額證明。就學的留學生每年需支付的學費之外的約為800萬韓圜的生活費用,這就需要在短時間內籌集。

為此,今後將引進外國留學生主要進行交易的銀行賬戶登錄制度,在該賬戶可確認海外匯款金額和合法就業薪金等定期存取款紀錄,並在該賬戶每月平均保持100萬韓圜以上餘額時,就獲承認具備財務能力。

免除「財務能力證明」

政府邀請獎學生(GKS),由於學費和生活費等全額由國費支援,因此不需要財務能力證明,由此也沒有制定具體的財務能力證明免除規定。

其間,大陸的成年子女在南韓大學就學時,如果不具備財務能力,曾經被拒絕出國或者淪為非法滯留者,今後南韓政府邀請獎學生和在南韓與父母(包括曾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大陸子女,在南韓留學時,將免除財務能力證明義務。

韓語出勤率影響就業簽證

之前,留學生在不影響學業的範圍內,只要獲得時薪就業許可,便可從事時薪就業,而與韓國語能力、學習成績、出勤率無關。語學研修生、專業學士和學士每周工作時間規定為20小時,碩士以上每周可工作30小時。但是,語學研修生被規定從入境六個月以後才允許返時薪工,專業學士以上允許在周末、公眾假期和放假期間無限制就業。

由此,引致留學生忽視韓國語課程等副作用,影響了南韓大學的教育形象。

今後,將根據韓國語能力、出勤率、學習成績,作為留學生可從事時薪就業的條件。

語學研修生topik(韓國語能力考試)為二級以上、專業學士及四年制學士(一至兩年)topik為三級以上、四年制學士(三年以上)及碩士博士topik為四級以上時,才允許時薪就業。如果達不到標準,只允許在現行規定的二分之一範圍內就業。

根據出勤率延長簽證之前,語學研修生即使出勤率很低,只要繳納學費,最多可延長簽證兩年,因此有的留學生注重就業,而不重視韓國語學習。今後,語學研修生出勤率少於50%時,將限制延長滯留期限、出勤率少於70%時,只允許延長一次滯留期限。如果出勤率連續兩次低於70%時,將限制延長滯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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