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共廣州前副市長、增城市委前書記曹鑒燎受賄上訴案二審維持原判,被判處無期徒刑。曹一審後不服判決,曾當庭情緒失控,大聲咆哮,被強行押走。 據查,1991年至2013年,曹鑒燎在先後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鎮長、書記,天河區副區長、代理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海珠區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期間,分別在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等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8,02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二審曹鑒燎被指長期大肆收受賄賂,多次索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廣東高院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
今年4月14日,曹鑒燎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款250萬元。同時判決沒收曹鑒燎及其兒子名下的多套房產。
一審宣判後,曹鑒燎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要上訴。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當法官拒絕其再說幾句的要求後,他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大呼「冤枉」,最後近乎是被法警強行拉走。
曹鑒燎還當庭大喊:「他們要找黑社會弄死我的兒子。」不過,曹鑒燎並沒有機會說出「他們」究竟是誰。
2013年12月19日,曹鑒燎被立案調查。此前報道,該案久拖不決的背後,是諸多關聯人士外逃。當時有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曹鑒燎未被起訴。這跟與該案有關的數十人在逃有關。
在2013年曹鑒燎案發前後,他的諸多親屬都在有關商人的安排下,外逃至新西蘭。包括曹鑒燎的兒子曹健榮、曹鑒燎的妻弟,以及曹博斌的妻子黃素珍、曹鑒燎的岳母梁銀娣。外逃的還有與曹鑒燎共同受賄的中共官員與企業人士。
此外,在曹鑒燎被「雙開」時,中共官方通報中,除了指他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外,還有「與多名女性通姦」。
陸媒曾報道,由中共廣東紀委攝製的影片披露,從1988年起,曹鑒燎就陸續與劉某某、盧某等11名女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其中既有機關官員和他身邊的工作人員,也有公司高管、餐館經理、網球店保健員。
另外,曹鑑燎還利用權力為情婦在職位陞遷上提供便利,其中有一情婦7年間從科級升為副廳級官員,而另一名情婦在分手時,收到曹鑑燎所支付高達上千萬元的「分手費」。
曹鑒燎被指是江派黃華華和萬慶良的心腹。此外,曹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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