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市場權勢的行為。若要成立這一指控,先要界定何謂市場,這當然不是泛指所有市場,而是某一產品的「相關市場」(Relevant Market)才有意義。如何在法律層面界定「相關市場」的涵義更具技術性,而競委會界定相關市場時的方式可能有別於業界一般所理解的市場。
競委會將不會於每件案件機械地遵從下文所述的每一個步驟。相反,競委會將使用一套包含界定相關市場的分析框架。這僅僅是一套分析工具。其目的是以系統的方式確定業務實體在某個市場中營運時所面對的競爭制約。
市場定義的先例價值不大。某個案件中所界定的市場並不約束競委會在其它案件中的判斷。儘管如此,競委會在界定市場時將考慮過往判斷的依據,這也是必然的,因為先例的裁判所依的理由必然深具參考價值。
這裏不妨簡單重溫一下本欄介紹過的英國及歐盟案例,以了解界定市場的複雜性。首先看火葬服務作為一個市場。(見2013年8月30日:「殯儀業亦可反競爭」一文)一間公司拒絕了另一間殯儀服務公司使用其營運的火葬場服務,指方圓30里之內有其它火葬場,而營運公司只佔市場的15.6%使用率,遠離一般市場的40%。英國的公平貿易處接受這一辯解,裁定沒有違反競爭;但上訴審裁處不同意這一界定,指出由於英國的死亡人數逐年下降,消費者對服務更為選擇,營運公司在兩區的市場有優勢,其行為構成了濫用優勢,用方圓30里作地域市場是錯的界定。(在更少的範圍是獨家生意)。
另一可供參考是可口可樂在歐洲引起的問題。(見2014年8月15日:「歐盟阻止了可樂霸權」)在這一案中市場界定為可樂味、檸檬味、橙味及類似酸苦味的碳化飲品,不包括水裝及運動能量的飲品。依這一界定,可樂佔有率在好些國家高於四成。如果單以百事可樂同可口可樂作比較,在比利時是5%比68%,在法國6%比60%,可口可樂處於絕對的優勢(指碳化飲品)。
有關的市場研究亦分開兩大不同出售途徑;分別為自取途徑(超市,平價店及大量購買店)及即用途徑(酒家、酒店、食堂),其佔有率亦自然在不同的相關市場中有所分別,可見問題的複雜。
守則中提出一個決定市場的概念及分析方法。先弄清楚在一產品市場中有「輕微但顯著且非臨時性的漲價(small but significant and non-transitory increase in price,簡稱為SSNIP)」的情況,當這情況出現時,被調查的產品會有足夠的買家轉購替代品而令漲價(SSNIP)無法獲利嗎?如果答案是不會,被調查的產品可被界定為相關的產品市場。當然,這情況下的加價會被質疑為濫用市場權勢。
虛構示例:Coffee Co是一個流行品牌的即飲型咖啡飲料的製造商。當他決定將產品價格上漲超過具競爭水平的5%之時,有相當比例的Coffee Co顧客轉而購買Tea Co生產的即飲型茶飲料。Tea Co贏得的Coffee Co銷售額足以令該漲價行為變得無利可圖,Coffee Co因而被迫降價至原來的水平。在此情況下,相關產品市場將至少包括Coffee Co及Tea Co的產品。◇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