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據明慧網報道,2014年,中共繼續利用國家機器,用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偽造證據等流氓惡棍手段,對98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和判刑。因為中共竭力掩蓋迫害事實,實際案例數字可能遠遠超過本文統計的數字。
在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過程中,很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已成社會共識的情況下,中共及其「610」繼續操控各級公檢法部門或「關門編戲」,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或「公開開庭演戲走過場」,以莫須有的「罪名」冤判法輪功學員。
983人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除西藏、海南外,2014年有29個省區市的法輪功學員98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比2013年的796人增加了23.5%。也就是說,2014年每3天有8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4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人數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高達196人,佔總數的20%;其次是山東(73人)、河北、四川、黑龍江、河南。再次是吉林、重慶、湖南、江西、雲南、廣東、湖北、江蘇、甘肅,等等。
刑期共2,500年
被非法判刑(庭審)的983名法輪功學員中,有635例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至少有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7年以上(含7年),非法最高刑期達12年。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最瘋狂的地區還是遼寧省,竟達506年,約佔全大陸總年數的20%。其次是黑龍江、山東、河南、四川、河北、湖南、吉林,非法判刑總年數均達百年以上。再次是江西、廣東等等。
有些地區如河南,雖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居第六位,但被非法判刑總年數並不低,位居第四。
最高刑期12年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為12年,出現在遼寧、河南、貴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8年以上的(含8年)有26例(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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