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萬方報道】9月1日,湖北省潛江市市民伍立娟狀告公安局長肖天樹一案在潛江市法院開庭。庭審於上午11時結束,法官沒有讓原告、被告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也沒有當庭判決。
伍立娟2013年和2014年路過天安門廣場和中南海時,被北京警察攔住查驗身份證。當警察驗出她是訪民時,均被押送回潛江市後被警方拘留10天。
伍立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她作為公民當然有權利在天安門廣場和中南海的街上行走。她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憑哪一條拘留她?她就是要控告肖天樹濫用職權。公安局對她的拘留是非法的。
被告肖天樹沒有到庭,只委派一個派出所所長和一名警察到庭。伍立娟表示,肖天樹不到庭違反「民告官」時被告官員必須到庭的規定。伍立娟在網上發消息邀請朋友前來法院旁聽,但很多人被當局控制在家中,甚至監控的官員還在他朋友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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