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去年新界元朗八鄉橫台山,一名青年涉嫌聯同朋友在家中殺父傷母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兩名被告謀殺罪名及企圖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
18歲的首被告霍立賢及比他年長一歲的朋友,次被告陳明天,昨日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審。控罪指,首被告與朋友陳明天,去年3月凌晨在八鄉橫台山散村單位內,二人趁首被告父母睡覺時用刀襲擊他們,最終父親被殺,母親受傷。
由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經過4個多小時商議,一致裁定霍立賢謀殺父親及企圖謀殺母親罪名成立。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企圖謀殺罪判監禁20年,同期執行。陳明天早前已承認一項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曾要求,判刑前提取首被告的精神報告,但法官拒絕,指陪審團是一致裁定罪成,反映陪審團不相信他有精神問題。法官又指,被告雖然並非親手殺死父親,但是他一手策劃行動,他又用力按母親在地上,企圖用刀刺她,明顯想置對方於死地,母親能夠生存,已經很幸運。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就指,次被告人際關係較差,完全被首被告利用。
法官判刑解釋,雖然次被告陳明天承認謀殺罪,知道他有悔意,但謀殺罪成,需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不能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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