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旅遊一個由香港往海南三亞及越南的郵輪團,由於越南航道有沉船意外,未能在越南下龍灣安排旅客上岸遊覽,便要按原訂時間返回香港,部份團友不滿旅行社的安排及賠償,昨早抵港後一度拒絕落船,旅行社和旅遊業議會派員上船調解。

【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昨早郵輪停泊在尖沙咀海運大廈旁,一批美麗華旅遊的團員拒絕下船,在甲板上抗議。團友最初要求美麗華旅遊賠七成團費,每人大約5千元,後來減至3千元,船公司答應每名旅客賠逾340元,另加每間房50美元,有旅客接受離船。

有台灣旅客表示,船公司提出向每間房賠償50美元,但只能用作船上消費,令她感到不滿。她說,在船上漂流約兩日,批評船公司和旅行社處理不當,沒有向旅客清楚說明原因,令她們無法相信船公司所稱「因有沉船而未能靠岸」的說法。佛山旅客表示,若是突發事件,船公司應該有合理賠償,例如不能上岸參觀的車費;但若是旅行社問題,應該有更多賠償。認為現時的賠償金額太少,賠償8百元至1千元(人民幣)較合理。

由於郵輪接載新一批旅客後,原定下午開船,但延至晚上仍未能開出,部份旅客亦開始鼓譟,為免阻礙這些旅客的行程,晚上10時後所有旅客決定離開郵輪,前往尖沙咀一間酒店與旅行社負責人商討。

旅議會促旅行社道歉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以及總幹事董耀中上船協助調停後會見記者。胡兆英表示,團友促賠償三分之一團費,同時要求美麗華道歉。至於如何安排拒絕離開郵輪的旅客,董耀中相信船公司會作安排。議會承諾稍後會安排旅客、船公司及旅行社代表開會協調。他又希望各方釋出誠意,議會會盡量協調,讓消費者與公司得到較好的解決方案。

根據議會指引,若出現無法控制的情況,例如有沉船事件,船公司要向旅客賠償300多元。但議會同意如果船公司肯賠償更多,能達致雙贏。董耀中又說,議會將跟進是否有沉船事件,令郵輪未能在越南下龍灣泊岸。

業界建議市民購專門保險

美麗華旅遊總經理李振庭在電台節目表示,不滿旅客拒絕落船,要求談判的做法不恰當。認為團友要求賠償三分一團費的計法不正確,因為旅客在船上逗留,仍有消費船上食物。他又批評有旅客要求賠償5千元不果,將鈔票擲向職員,態度有問題。

消委會初步研究事件後,認為責任主要由郵輪公司負責,公司方面已按條款賠償。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隨著本港發展郵輪旅遊,會與各方溝通,加強保障旅客權益。

有保險業界人士表示,今次屬於因意外取消行程,責任不在船公司或旅行社。建議市民若乘坐郵輪旅遊,可考慮購買專門的郵輪保險,保障範圍會比較大。但郵輪保險的保費比較貴,是一般旅遊保險的一倍或以上。

涉事郵輪載有2千多人,包括本港、澳門和台灣旅客,當中一半屬於美麗華旅行團。年初二由本港出發經海南三亞,到越南峴港及下龍灣,六日五夜行程團費為8千至2萬元不等。行程包括在越南下龍灣上岸觀光4小時,但未能在下龍灣安排旅客上岸遊覽。美麗華旅遊稱,不能泊岸是因為當地有沉船,要封閉港口,因而回航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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