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特約記者石銘報道】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已在全球曝光,但曝光出來的大都是整體情況,具體案例很少。中共在實施此項殺人罪惡時都是暗殺,都是在絕密狀態下進行的,所以很多案例目前仍在在被掩蓋中。據明慧網資料顯示,下面僅舉5例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或暗中摘取、切除,去向不明。
案例一 妻被活摘器官死 夫上告被毒殺
賀秀玲(女,52歲),山東煙台芝罘區幸福十村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轉化」被煙台市南郊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於2004年3月8日送到煙台市毓璜頂醫院(又叫專區醫院)。3月11日早晨7點多鐘,煙台市芝罘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某電話通知賀秀玲的丈夫徐承本趕緊去醫院,說人已死了。徐承本和幾個家屬一起來到醫院太平間時,大家看到賀秀玲的腰間有繃帶纏繞包著,她的雙眼還在流眼淚!
家屬們一看她還活著,急忙找醫生,可醫生置之不理。很多親戚都去找,醫生才帶著心電圖來做測試,賀秀玲的心臟還在跳動,當心電圖測試紙跑出十幾公分長後,醫生急忙撕碎心電圖紙逃走了。
由於沒有任何搶救,賀秀玲不久真的去世了。徐承本後來知道賀秀玲在尚有呼吸的情況下被活摘了腎臟,送入停屍房,於是將妻子賀秀玲屍體保存起來持續上告。警方起價10萬元欲買徐承本不再上訴,遭拒絕。多方投訴無門的情況下,兩年後徐承本網上發文質疑妻子被活摘器官,第二天即被抓捕,後被毒殺,賀秀玲的遺體也旋即被強行火化。
案例二 未經家屬同意強摘死者器官
李再亟(男,44歲)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2000年7月因拒絕「轉化」被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毒打致死,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在未徵求家屬意見的情況下,李再亟體內器官全部被摘走。
勞教所負責處理此事的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家屬問:買紙幹甚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裏塞,然後家屬看到李再亟肚子裏塞滿了衛生紙,往出抬時,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家屬反對他們拿走器官,趙姓警察說做標本了(實際上是給高價賣了),根本不容家屬質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然後匆匆火化。
案例三 皮膚被剝光 內臟被掏空
郝潤娟,女,河北省張家口市人,家住廣州白雲區。因4次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抓,2002年遭22天酷刑摧殘後死在廣州白雲看守所。當家屬被通知去認屍時,遺體已面目皆非:內臟全掏空,皮膚被剝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屍骨、肉,還帶有鮮紅的血跡。看過遺體兩次後,家屬都認為那不是郝潤娟,只好把兩歲的兒子帶來驗血,最後證實那面目皆非的遺體就是郝潤娟。
案例四 被活活打死後摘取內臟
王斌(男,47歲),黑龍江省大慶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電腦工程師,曾獲國家科技二等獎。1999年12月因發起大慶二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大法好」大旗上簽名,將旗並上訪信件送至全國人大會議請願而被關押一百多天,2000年4月僅僅因為與法輪功學員10人在一起吃飯被過份敏感的公安以串聯罪名拘押45天,被釋放後於2000年5月末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
9月27日晚,黑龍江大慶東風勞教所二大隊教導員馮喜指使四、五名罪犯對王斌進行毒打(馮喜對主犯說,王斌不寫保證就往死裏打)。結果將王斌頸部大動脈打斷,大血管破裂,扁桃體破裂,淋巴打爛(已切除),身體幾處骨折,手背幾處被煙頭燒傷,並感染,鼻孔被煙頭插入燒傷,並且身體多處黑紫。王斌被活活毒打致死,內臟被野蠻摘除。
案例五 被摘取器官後拋屍野外
傅可姝:1952年3月生,原工作單位: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傅可姝因為說明法輪功真相,曾經遭到當地公安局抓捕,被迫流離失所。2003年7月10日被當地公安局國安辦陶大榮綁架到貴陽爛泥溝洗腦班,監禁了將近半年。
2000年11月,傅可姝和她遠房表侄徐根禮在井岡山失蹤後,家人多方查找,不見蹤影。2006年4月底,他們的屍骨驚現井岡山五指峰。據證實,死者的器官丟失。
傅可姝的屍體被剃光了頭,雙眼凹陷,沒有眼球,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也有黑黑的兩個洞。徐根禮的頭髮被剪光,頭上前額有個大洞,洞口沒有骨頭,可見腦水,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也出現黑黑的兩個洞,身體腹胸部被人切開縫合過。公安解釋為他們做DNA鑑定對屍體進行過解剖。
面對器官被摘取、死亡時間、地點、原因等諸多疑點,警察卻聲稱是自殺,拒絕家屬進一步調查的請求。種種跡象讓人猜測,可能是被公安抓捕後盜取了器官拋屍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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