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先生:你好!
鑒於,薄熙來的審判用三個避重就輕的罪名來起訴,而薄參與迫害法輪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等彌天大罪卻沒有提出,使人們大失所望。根據追查國際的宗旨,我們有責任幫助中國民眾對薄犯的審判,所以我們向你提供江澤民、薄熙來等人的主要罪證,幫助你處理此案。同時以這種公開信的形式,將他們的部份主要罪惡事實公佈於眾,突破犯罪黑勢力的障礙,直接以巨大的民意力量協助你正確地處理此案,為民除害。
江澤民、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追查國際有大量的確鑿證據證明,自1999年7月以來,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利用整個國家機器,通過中共中央政法委及其610系統操控公、檢、法、司和各級黨政機構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包括:非法抓捕和關押、酷刑虐待,非法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這種屠殺法輪功學員的罪惡方式,其程度達到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之慘烈,涉及人數之廣泛,超出人們的想像。
薄熙來是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特別是薄涉嫌參與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屠殺,涉嫌參與了原錦州公安局長王立軍主辦的「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用法輪功學員做活人人體實驗並活摘器官的犯罪。薄熙來還涉嫌夥同薄谷開來用法輪功學員做人體塑化模型等反人類罪行。同時,薄熙來任職期間的遼寧省和重慶市都屬對法輪功迫害最嚴重的地區。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和「瀋陽大北監獄」等人間地獄就在遼寧省。
在此,列舉幾個主要罪惡事實,供參考。詳細證據請查閱追查國際的網站<http://www.zhuichaguoji.org/>,或直接來電、來函諮詢,我們可以隨時回覆。必要時,追查國際可組團隨時赴中國大陸協助進行全面追查。
一、「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構陷法輪功的陰謀
追查國際的調查證據證明,這場所謂「自焚」事件是江澤民、羅乾等當時中共最高層參與、策劃的一場陰謀。策劃這個陰謀的目的就是據此欺騙全國民眾,要民眾盲從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
第一個證據是,經語音鑑定,自焚的主要成員王進東等人前後不是一個人。追查國際委託全球公認的中文語音研究權威--台灣國立大學的語音研究所,對自焚參與者王進東等人,進行了不同場合的語音鑑定。其結果是,在天安門廣場喊話的「王進東」的聲音,與最後在勞教所接受記者採訪的「王進東」的聲音,不屬同一個人。可以斷定,前後出現的「王進東」,至少是由二個以上的人所扮演。
第二個證據是,參與自焚的成員之一,十二歲的劉思影,在出院的當天突然死亡,十分蹊蹺,涉嫌被謀殺滅口。追查國際從積水潭醫院的醫務人員處調查得知,2001年3月17日,劉思影在傷勢經各方面治療基本癒合、身體正恢復健康的情況下,準備出院的當天,星期六的中午11至12點左右醫生突然發現劉思影已處於病危狀態,並很快死亡。劉思影在死亡之前,曾接受過北京市醫政處處長和醫院負責人較長時間的談話。在談話時劉思影還活蹦亂跳,很正常,而在他們離開之後大約兩小時,劉思影突然進入病危,並迅速死亡。當時醫護人員普遍認為,這個小孩的死亡非常可疑。
第三個證據是,涉嫌「自焚」人員在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的護送途中被轉換調包。參與自焚的相關人員被搶救脫離現場後,送往積水潭醫院的車程時間大約只需二十分鐘左右,但他們花了兩個小時。這是一個令人質疑的破綻。這中間發生了甚麼事情?這個過程中他們把這些(自焚燒傷者)人運到哪裏去了?由此,不難得出與「多個王進東」證據相互印證的結論:這些涉嫌人員的身份在事發後被動了手腳。
據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對自焚事件的報道稱,1月23日14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東北側,王進東首先點燃火焰,不到1分鐘,幾名民警連用4個滅火器,迅速撲滅了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並用值勤警務車將其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幾分鐘後,人民英雄紀念碑北面,4名相距不遠的女子點燃了身上的汽油。僅過了1分半鐘,火焰均被撲滅。事件發生後不到7分鐘,北京急救中心的3輛急救車也及時趕到現場,將傷者緊急送往北京治療燒傷最好的積水潭醫院。
根據上述新華社的報道,自焚者應該是在下午3點之前被槍救脫離現場,送往醫院,加上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十公里左右(相當於6英哩左右)的路程,這些燒傷者應該很快就被送到積水潭醫院。
然而根據調查,積水潭醫院多位工作人員確認,自焚者在晚上5點多才被送到積水潭醫院。那麼,從下午3點左右到晚上5點左右,中間約有2個小時的時間,去向不明,涉嫌人員轉換調包。
第四個證據是,自焚錄像顯示劉春玲被一穿軍大衣男子用重物擊打並倒地。從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關於自焚的現場錄像的慢鏡頭可以看到,有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手持一重物,用力向死者劉春玲的頭部擊打,導致劉春玲急速倒地,並用手護衛被打的左側頭部。追查國際有理由認為劉春玲極有可能是在現場被打死,而非被燒死。
如果進一步想一想,這史無前例的天安門自焚,一個突發的事件,只燒了1-2分鐘,而央視全程錄像報道,遠、近鏡頭、特寫畫面,拍的那麼好!?很多警察拿著滅火毯、滅火器都在現場同步滅火。這些只能證明那都是導演好的。
二、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是真實存在的
2013年9月12日,追查國際發表了《追查國際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證據專輯》,曝光了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主要證據。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35848
http://www.epochtimes.com/gb/13/9/14/n3963792.htm
所有錄音下載
這些證據鏈證實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不僅存在,而且揭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即這些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不是個別的、局部的偶然發生的民間謀財害命的殺人事件,而是由江澤民、周永康等中共最高當局利用國家機器統一組織下的大規模的涉及全國範圍的群體滅絕性大屠殺,是在官方的組織和保護下,由司法系統和軍隊、武警、地方等醫療機構聯合進行的系統犯罪。實施犯罪中,軍隊、武警醫院和器官移植中心為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主要場所。
這些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互為補充。這種內在羅輯關係,體現出來的系統犯罪事實揭示整個案情的邪惡性質和程度是超出人類的正常思維的。
列舉的19個調查錄音中,您可聽到:
一名曾擔任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現場持槍警衛的武警舉證他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全過程的證詞;
駐北京豐台的解放軍307醫院移植科腎源聯繫人陳強承認他們是官方、警方、監獄一條龍的運作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交易,還可提供證明法輪功學員供體身份的材料;
錦州法院刑庭警察明確表示可以提供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但要看出價的條件;
解放軍錦州205醫院移植科主任陳榮山強調法輪功學員的供體是從法院來的,而且再三保證不透露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秘密;
從北京、天津的器官移植中心的主任醫生、到上海、武漢、廣西的醫院器官移植科的醫生,從北到南跨越全國,都直言承認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做供體,而且保證1-2周內可實施手術。上海復旦大學中山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的醫生回答患者問:「有沒有這種煉法輪功的這種提供的,……」回答:「我們這兒的都是這種」;
北京政法委李姓官員回答調查問: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國家秘密「處級以上知道這個機密」;
天津薊縣610辦公室主任向追查國際的調查員承認:610是犯罪機構,「谷開來賣那個法輪功的人體器官的」,谷開來非法售賣的人體模型,「她賣的不都是法輪功的。」
最後還有,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親口直接道出薄熙來與活摘器官的事情,「周永康具體管這個事,他知道。」等等……(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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