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有外傭工會表示,外傭中介公司長期以來濫收費用,認為有關行為等同剝削,呼籲社會關注中介公司的營運手法,並促請政府加強執法監管。
早前有本地政黨呼籲香港外傭僱主要求中介公司停止向聘請菲律賓家務工的僱主收取高昂中介費,而矛頭均指向菲律賓政府,致使中介公司向僱主索取更多中介費。但外傭工會亞洲家務工會聯會指出,外傭中介公司濫收費的現象長期存在。
工會引用旗下傭工個案,該名印尼傭工於2011年4月19日到港,之前在印尼支付了相等於6個月人工的中介費,來港工作了6個月後,因忍受不了僱主嚴苛對待,便向中介公司求助,中介公司教她辭職,並承諾會為她找新僱主。而中介公司在為她找到新僱主之後,要求有關印傭支付相等於5個月的介紹費。印傭表示,參與工會後才知道香港有法例規定不可支付多於首月薪金10%的中介費。
印尼傭工工會表示,印尼有法例規定印尼傭工首次來港工作,不可支付多於港幣13,000元的中介費,而之後中介公司若再幫印尼傭工轉介工作,亦不可收取多於月薪10%的中介費。
對於有意見稱,有外籍家務傭工喜歡來港工作後不久便辭職,企圖騙取機票錢。工會稱,不論菲印家務傭工,在辭職後再找工作須再支付中介費,費用介乎3至5個月薪金。而大部份僱主傾向給予機票而不是支付傭工機票錢,因此家務傭工並無提早辭職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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