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法律改革委員會昨日發表《強姦及其它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建議將偷拍裙底列作性侵犯,並會為強姦罪訂立新定義,受害人包括男性。有關注團體歡迎建議,相信能有助阻嚇。
諮詢文件建議,新的強姦罪不應以性別定義,男或女都可被視作受害人,以體現男女平等,避免構成歧視。另外,由於過往性罪行的爭拗,很多時涉及到疑犯指稱對方已經同意,所以建議要為何謂「同意」定下法定定義,即有關行為必須是對方自由和自願同意,不能單憑主觀感覺。
而現時的猥褻侵犯罪,就建議由新的性侵犯罪取代,在公眾地方偷拍裙底或在公眾地方露體等罪行,全部納入性侵犯之內,將來在性罪名冊都可以查閱。委員會又表示,檢討時避免基於性傾向而作區別。
有關注團體表示,以往偷拍裙底的行為不受法例規管,保障婦女不足,近年的偷拍個案更有上升趨勢;相信新建議將該等行為納入正式的性侵犯條例,能加強阻嚇。
諮詢文件已上載法改會網頁,公眾可於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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