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新民主同盟昨日發起遊行,反對被視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泛民主派、教育界及學界多個團體約300人參加。他們批評政府冥頑不靈,企圖以先通過、後諮詢的手法在立法會強行通過法例,扼殺網上創作和表達自由,要求當局撤回惡法。
遊行人士手持寫有「網絡23條」字樣的紙製豬肉刀,由金鐘海富中心遊行到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期間在添馬公園稍作停留,舉行撕毀豬肉刀的儀式,要求政府撤回草案。
政府於2006年開始就版權條例進行諮詢,俗稱「惡搞」的二次創作會否墮入法網,一直備受網民關注。原本舊例已可對二次創作執法,但今次修訂更為嚴苛,普通市民在網上下載、轉載、傳播或修改惡搞作品都可跌入刑網,所涉及的執法範圍亦更廣。而法例加入「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才招刑責的條文,更被指界線模糊,令各界人心惶惶。
參與昨日大遊行的團體,強調誓反抗惡法到底,不撤回、不罷休。有網民疾呼:「這是我們的興趣,為甚麼我們畫一張畫都不行!」有宗教團體警告,政府如一意孤行,肯定以身試法,發起千宗舉報,力證惡法的荒誕。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資訊科技界人士莫乃光表示,政府多次諮詢網民,但就忽視民意,如今還陷害市民、業界和網民。他指,網絡23條不只是版權法的修訂,當局雖暫時擱置《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相關修訂,但陸續有來的還有通訊條例,都是另一個版本的網絡23條。他說,候任特首梁振英雖聲稱暫時不會立基本法23條,但並無答應不立網絡23條。
政府蠱惑有前科
提出修訂條例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目前正值政府換屆,不要相信梁振英上任會有改變,因為以前的特區政府亦曾以先通過、再做第二階段諮詢的手法,爭取法例通過。她說,2004年政府亦曾以立法會選舉為由,答應先通過《城市規劃條例》、再進行廣泛諮詢,結果不了了之,所以不認為政府稱先通過、再諮詢的講法可信。
民間團體「鍵盤戰線」成員虎王夏天表示,網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在任何形勢下都要豁免二次創作,免除刑責。他擔心一旦通過法例,香港網民和大陸就「差不多」。
法例若通過 香港無異大陸
他說,如條例生效,很多異見聲音可能會「被消失」,即使改圖改歌都會成為侵權行為,當局可以用冠冕堂皇的藉口去消滅;而且在舊法例可以抓人的情況下再立新例,又擴大執法範圍,看不到其必要性;而且儘管創作業界也在強烈反對,政府依然要一意孤行,「無辦法,令到我們不得不擔憂,如果條例通過,香港網民將和大陸網民一樣無自由。始終香港市民對這個政府無信心。」他表示,當然明白政府不肯讓步,但警告若強行通過法例,會引來更大反彈。
有基督教團體就表示,在教會內已有數之不盡的案例,如果落實惡法,會一次過集合所有案例,到警局群體舉報,突顯條例的荒謬;環保觸覺的譚凱邦亦到場反對,指惡搞是大家對社會極大不滿的宣洩;中文大學動漫會研究代表亦表示:「這是我們的興趣,為甚麼我們畫一張畫都不行!」教育界選委韓連山則指,若通過惡法,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會消失,讓香港和大陸完全接軌。
是否通過還存變數
不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能否通過還存有變數。泛民主派皆表示反對條例,會在二,三讀時投反對票,估計最少有20票,但否決二讀需要有30票。若未能阻止恢復二讀,公民黨陳淑莊提出修訂動議,要求徹底豁免二次創作的刑責。
另外,草案原訂下月9日恢復二讀,時間亦可能要延遲,因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提出近千項修訂,社民連的梁國雄議會亦提出300多項修訂;立法會秘書處預計需時3至4星期才能處理。
民間團體二次創作權關注組與鍵盤戰線,就計劃在正式表決日圍堵立法會,亦會趁這段時間游說立法會議員。而文藝界為反對修訂聯署,至昨晚已獲近1,600人支持,並獲得歌手黃耀明聯署。一群音樂人前日亦在網上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香港會、香港音像聯盟及香港音樂出版人協會發公開信,要求各會游說政府暫緩二讀,已有逾70人聯署,包括歌手謝安琪及盧巧音等。國際唱片業協會今日會與各版權組織討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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