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訓曰:子曰:「志於道。」(1)
夫志者,心之用也。性無不善,故心無不正。而其用則有正不正之分,此不可不察也。夫子以天縱之聖(2),猶必十五而志於學。蓋志為進德之基,昔聖昔賢莫不發軔乎此(3)。志之所趨,無遠弗屆(4);志之所向,無堅不入。志於道,則義理為之主(5),而物慾不能移,由是而據於德,而依於仁而游於藝
(6),自不失其先後之序、輕重之倫(7),本末兼該(8),內外交養,涵泳從容紒紛獵(9),不自知其入於聖賢之域矣。
【註解】
1.「子曰」句:見《論語‧述而》。志:志向,立志。
2.夫子:孔子。天縱:意為上天所賜。
3.發軔:拿掉支住車輪的木頭,使車前進。比喻新事物或某種局面開始出現。
4.屆:至,到。
5.義理:經義名理。宋以後稱理學為義理之學,簡稱為義理。
6.藝,指禮、樂、射、御、書、數六藝。游於藝,言置身於六藝的活動,後來泛指學術修養。
7.倫:道理,次序。
8.本末:指主次、先後。 兼該 : 包括兩方面或兩方面以上。
9.涵泳從容紒紛獵: 品味陶冶。
庭訓道:孔子說:「立志於修道。」所謂「志」, 就是心的功用。人性沒有不善的,所以人心也沒有不正的。但人心的功用則有正和不正之分,這一點我們不能不清楚。
孔夫子有著天賦絕頂的聖明,尚且在十五歲時就立志於學。
這大概因為「志」是提升道德修養的起點之故吧,昔日的聖賢修道無不是從「志」開始的。無論多遠,沒有「志」達不到的:無論多堅,沒有「志」攻不破的。
立志於修道,首先必須以義理作為根本,這樣物慾就改變不了修道者堅定的志向。在此基礎上再以德為根據,以仁為憑藉,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活動,
自然不會失掉修道的先後輕重的次序,使道德之本和才藝之末都能得以照應,內心、外事交互得以陶冶,從容不迫的去品味熏陶,這樣自然就會不知不覺的進入了聖賢的境界。
文/三新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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