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道】世界無煙日前夕,大陸媒體昨天報道,早在1995年,珠海就率全中國大陸之先,制定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條例,1996年正式實施。不過,由於執法困難,15年來,珠海僅開出2張罰單。

據中共官方新華網報道,珠海是全中國大陸的「公共場所禁煙先行者」,1995年制定「公共場所禁煙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對「違規吸煙個人」處人民幣20元至50元罰款,2002年,相關立法單位把處罰金額提高到20元至100元。

報道進一步指出,2002年珠海市人大立法通過「珠海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煙場所,包括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會議室、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的售票室、等候室、影劇院、商場、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和展覽館的展示廳,以及醫療機構的候診室等。

不過,15個年頭過去,珠海公共場所禁煙並未深入人心,僅醫院、候車(機)廳等極少醫療、交通場所啟動禁煙機制,且遭遇執法尷尬。報道指出,許多公共場所至今仍煙霧繚繞,然而15年期間,珠海為此僅開出2張罰單。

珠海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玉榮說,珠海公共場所禁煙的尷尬,正是全中國大陸控煙工作的縮影,「我們的禁煙工作,目前主要落實在宣傳引導方面,很大程度上靠個人自覺」。李玉榮說,若想成功推動禁煙,主要還是得靠國家和地方政府切實承擔控煙責任,多部門聯合實施;若僅靠衛生行政部門來推動,顯然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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