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道】前沙田區議員李躍輝,09年參加沙田區議會補選時,串同另外4人賄選,9項罪名成立,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1個月。參與串謀舞弊的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則被判入獄1年。法官指他們舉辦數百項賄選活動,對選舉影響龐大,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5名被告昨日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出,雖然李躍輝與蔣世昌任職區議員期間,對社會有貢獻,但他們犯案是經過精心策劃,在短時間內創立福利會並舉辦大量活動,賄選涉及的開支達到200萬,有關舞弊行為野心大,對選舉有龐大影響力。
法官又引用上訴庭的一個案例,指民主是社會重要基石,維持選舉公平、廉潔及有公信力十分重要,因此刑期要具阻嚇和警醒的作用,所以必須判處各被告即時監禁,不准緩刑。早前被裁定賄選等9項罪名成立的李躍輝,被判入獄21個月,而幫忙助選的蔣世昌就判監禁12個月。至於同案另外3名被告,包括福利會的主席和司庫,以及一間藥物供應商的董事,被裁定參與賄選罪名成立,分別判監1年至21個月。
李躍輝的大律師早前求情指,李躍輝熱心社會事務,是由良好意願出發,事件已給他很大教訓。而1986年起從政的蔣世昌,獲130名街坊聯署求情,亦獲劉健儀、何俊仁、塗謹申、劉皇發等政界人士代撰求情信。他的大律師亦指他無金錢得益,純是義務性質。其餘3名被告則求情指自己角色乏善足陳,請求輕判。
案情指,42歲的李躍輝參與09年3月29日舉行的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案中各人在選舉前個多月成立美林街坊商戶及職工福利會,繼而以福利會名義在選舉前密集舉行12次晚宴,共設宴超過580圍,招待5千至7千人,又多次舉辦廉價本地一日遊、派發100元現金券、替福利會會員免費注射流感疫苗,以及派發宣傳健康的書籍及環保袋等。該次補選的登記選民只有1萬2千人,但這些活動合共接觸達1萬名選民,賄選涉及的開支達到200萬,超出選舉經費上限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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