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最低工資5月1日正式生效,但政府公佈的法例被公眾質疑存漏洞,未規管飯鐘錢與休息日,造成僱傭雙方爭拗,打工仔未能受益,反受其害。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表示,年初以來,收到工人被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的投訴激增,投訴被扣減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

投訴被扣減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的個案包括政府、領匯及大型上市公司的外判員工。工會約6名成員,昨日下午到旺角威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樓下抗議,指收到10多名保安員投訴,公司雖然因應法定最低工資實施,調高保安員的收入,但就先將他們解僱,要求籤訂新的僱傭合約,年資重新計算,以減輕日後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負擔。

工會指,威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於4月底終止員工合約,按年資作賠償,並於5月起再簽新合約以重新聘用。以現有的工資向年資2年以上的員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並清算年資,當日後以最低工資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便可節省1大筆。而一些年資不足5年的員工更1元都拿不到,但其年資亦被迫重新累積。由於員工將被公司「以新入職」形式聘用,有薪年假及勞工假亦須重新計算。以1名年資達5年、月薪7,000元的員工來計算,若被公司中斷年資,損失約5,700元(不包括長期服務金、3天勞工假及3天年假)。工會估計有250人受影響,假設威訊現有50名員工,推算公司可因重新計算年資節省20多萬。

5月起,員工需跟公司重新簽約,但新合約中原來有薪的飯鐘錢及休息日將被列為無薪。當中只有約四份一員工可保留有薪飯鐘。工會批評,政府以勞工法例無列明飯鐘錢及休息日有薪為藉口,一意孤行將有關問題交由勞資雙方協議,但一般僱員議價能力低,往往為保飯碗,不敢叫價太高。員工根本別無選擇,被迫接受新合約。

公司扣減例假工資涉違法

另外,有多位員工透露,公司於5月起將以月薪8,008元聘請員工,但只包4天無薪例假,若該月有5個星期日(如5月、7月及10月),員工亦需工作27天,否則將被扣1日薪酬。工會指出,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強迫員工於休息日工作,否則屬違反僱傭條例。若員工在該月工作27天,僱主亦須就該27天的工作時數支付最低工資,按27天、每天工作11小時(扣減飯鐘錢)計算,僱員於5月、7月及10月應取得8,316元。

工會要求政府修改法例,並首先在外判合約中,列明有飯鐘錢及休息日有薪,如果外判商違反就不再續約。請願者在大廈內遭保安驅趕後,退到大廈門外抗議,最後將請願信貼在門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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