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頁1

【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道】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周否決年代有線電視台6年一期的經營執照換發申請,引發各界注目,罔顧企業投資、員工就業、消費者權益、干預言論自由的聲音此起彼落。立院藍綠委員昨日更聯手,要求NCC撤銷不換照的決定。面對猛烈的攻勢下,NCC主委蘇蘅堅決表示,NCC的處決無誤,整件事情,目前高等行政法院已在受理中。

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安排NCC報告議程,對於年代換照被拒,朝野立委口徑一致,批判NCC的做法太過粗糙,立委孫大千更痛心表示,當年為了爭取NCC的成立而打架,今天看來實在不值。

孫大千批判NCC不僅用了行政程序法第93條擴大解釋,推論。又用了施行細則解釋違法「情節嚴重」,又採納未有法律授權認可的諮詢委員會的「客觀評鑑」。他憤慨說,NCC使用非法律層級的條文或組織砍一個頻道,沒有標準,NCC內部的決定也是外界的憂慮,「獨立機構」最後輪為無法可約束、管理、掌控。因此要求,NCC若需要,須修法增定或解釋。

立委管碧玲也指出,以法律的懲處來看,年代並未達到「情節嚴重」的不換照的處分。她說,在2年內年代罰款未超過新台幣1千萬,所以沒有遭停播,而且期中評鑑年代又合格,以上2者都夠不上法律規範的情節嚴重處分。但NCC卻用了19位的專家評鑑委員會的「情節嚴重」,管碧玲說,NCC主觀認定,即使衛廣法及施行細則都沒有給NCC空白裁量權。

而立委洪秀柱則認為年代換照案已經失焦了,「節目廣告化」才是問題的重點,與言論自由無關。她說,「節目」推銷瘦身、保養、劣藥偽藥,假節目真廣告,魚目混珠手法欺騙觀眾,NCC是在保護維護觀眾權益的原則下處罰。

蘇蘅說,各國在監理都有換照、評鑑相關的規定,頻道表現好就能留下來,表現不好也要讓別的頻道有進來的機會,這是很重要的制度及監理的原則。NCC表示,對於電視廣播節目的品質問題多為民眾檢舉。◇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